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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环境公益保护联动执法中心揭牌 全国首创
发布日期:2012-11-22

  11月21日,全国首家集司法、行政和民间力量于一体的环境保护联动执法中心——常州市环境保护联动执法中心正式揭牌。

  在工业化、城市化加速发展的今天,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2009年4月,武进区发生一起倾倒有毒化工废液案,犯罪嫌疑人私下“承接”化工企业不愿高成本处理的有毒化工废液和固体废渣,总重量达700吨,直接倾倒在太湖水道,后果严重,性质恶劣。尽管该案的相关责任人员已经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现有措施不足以从根本上抑制作为委托方化工企业的偷排冲动。

  “提出环境问题要有人管!”常州市检察院游巳春告诉记者。2010年,市环保局、市中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市法学会等部门积极探索环境公益诉讼工作,在广泛调研、反复酝酿的基础上,于2011年11月,成立了全国首家符合公益诉讼原告主体资格的环保民间组织——常州市环境公益协会,解决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原告主体缺失的法律难题,创新了司法救济途径。目前,该协会已就两例环境侵权案件成功提起诉讼,其中,溧阳市戴埠镇红武村环境公益诉讼,是我市探索实践的第一例也是国内第一例民间组织环保公益诉讼案件:2012年7月20日上午,在溧阳市人民法院,溧阳市人民检察院作为支持起诉机关出席了庭审,依法支持原告常州市环境公益协会对高柏齐擅自倾倒污泥、损害环境的行为,提起的要求消除损害、恢复原状的民事诉讼。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高柏齐赔偿污泥处置费用共计24万元。

  “这种‘协会作为原告、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公益诉讼的‘常州模式’,将成为我市环境公益维权的常态化机制。”市环保局史政达表示,常州市环境保护联动执法中心内设市环境保护检察工作站、环境保护巡回法庭、环境保护警务工作室和环境公益协会四个机构,集环境诉讼案件集中办理、环保联动执法以及环保警示教育于一体,力争打造“检察引导、联动执法、三位一体,维护公益”的环境维权新模式,实现一站式环境维权。中心的成立标志着我市环保联动执法工作迈出了新步伐。

 

主办单位: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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