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新起点上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 |
发布日期:2012-11-28 |
26日下午,省长李学勇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会议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府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把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上来,把力量凝聚到中央和省委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把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不断引向深入,在新起点上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 会议指出,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要做到“三个围绕、三个结合、三个落实”,即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报告和修改后的党章,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一中全会、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围绕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和省委《意见》精神,紧密联系江苏“两个率先”大局,联系政府各单位各部门工作实际,联系个人思想实际,学以致用、用以促学,深入思考,细化落实,切实谋划解决事关改革发展的一系列重大课题,把十八大精神落实到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来,落实到促进社会和谐、保障和改善民生上来,落实到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上来,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会议强调,现在离年底只有一个多月时间,各方面的任务十分繁重。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与做好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精神为强大动力,统筹抓好当前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重点要抓好三个方面工作:继续重抓稳增长促转型惠民生的关键举措,毫不放松,狠抓落实,全力实现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围绕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结合开展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进一步创新发展思路、创新政策措施、创新工作举措;认真分析当前经济形势,积极谋划明年工作,为明年开好局、起好步打好基础。 为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加强环境保护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江苏省“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审议稿)》、《关于江苏省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范围划分方案(审议稿)》等多项工作意见和工作方案。 会议指出,生态文明建设是实施“八项工程”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新要求,作出了新部署,将十八大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加强“两型”社会建设,进一步提升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我省《意见》紧紧围绕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从大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进一步提高节能减排水平、强化环境监管和风险防范、完善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等六个方面提出了30条具体措施,着力提高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水平,体现了大力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改善环境质量、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的鲜明导向。 我省“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认真落实国家方案有关要求,提出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从大力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全面开展低碳试点、建立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完善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市场机制、大力推动全社会低碳行动、建立健全政策体系等方面出台具体措施,同时明确了“十二五”期间各省辖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的指标值。 省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范围划分方案,依据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和省太湖风景名胜区条例有关条款,进一步明确将太湖流域划分为三级保护区并实行分级保护,方案划定后,将使太湖流域分级保护区域范围、界限更加明晰,通过分级管理,逐级强化太湖湖体周边地区水污染防治,更好地促进太湖水质改善。 |
主办单位: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