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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单位获评“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先进单位”
发布日期:2012-12-03

  中宣部、文化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日前联合表彰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先进地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我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和文化科技创意发展有限公司荣获“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其中,文化行政综合执法支队是全省唯一获表彰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文化科技创意发展有限公司是全省唯一以企业运作产业园区的获表彰单位。

  据悉,此次共表彰了全国32个先进地区、296个先进单位和198名先进个人。

  我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支队于2007年11月正式成立,在全省率先梳理、编印了5册《常用法律法规汇编》和《文化行政综合执法便携手册》,现已在全省推广;主动与公安、司法、工商等部门协同执法,建立了线索移交、案件协办、联席会议等联动机制,实现了行政与司法的无缝衔接,联合查处了“5·15”“5·11”等被列为全国十大保护知识产权案件的重大案件。

  我市文化科技创意发展有限公司则创造了银行、担保公司、创业投资基金四方合作的“桥隧模式”,形成了园区投资基金总盘达35亿元的投融资平台;通过“扶改投”、“扶改贷”,去年以来共有15家企业获风险投资3.26亿元,21家企业获风险补偿贷款6380万元;同时,推动创意企业实施股份化改造,现有6家企业已完成股改,进入上市辅导期,有9家企业已与券商机构签约,筹备“新三板”上市。合作共建了“国家二维无纸动漫技术服务平台”等一批国家级、省级重点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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