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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妇俩洒泪捐献7岁女儿的心、肝、肾(组图)
发布日期:2012-12-27

 

 

 

  昨天上午,余永刚和王翠苹夫妇含着泪,为他们7岁的女儿填写了“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确认将在她死亡后,无偿捐献其人体器官。而他们的女儿余童,因罹患绝症,正躺在市一院的ICU重症病房里抢救。

  7岁的小女孩想去恐龙园玩,可她再也起不了床了

  余永刚、王翠苹夫妻是安徽安庆人,已在常州打工11年,暂住在芦墅桥附近。两个女儿,一个9岁,在家乡上学,另一个7岁,叫余童,今年暑假来到父母身边。

  7月下旬,余童的右眼突起疼痛,被市一院确诊为少见的“嗅神经细胞瘤”,CT结果显示细胞瘤很大、很危险,无法手术。余永刚夫妻8月初带女儿赶到上海求医,上海专家也很无奈,告诉夫妻俩手术成功的几率不到万分之一。

  嗅神经细胞瘤在余童的大脑里疯长,甚至破坏骨头,从鼻腔里、眼窝里鼓出来,两只眼睛都瞎了。眼看孩子病痛发作时,痛得蜷缩在床上,余永刚只好拿止痛片给她吃。问她想不想做手术?她问,开刀手术能治好吗?如果治不好,眼睛挖掉了,会很丑的,不想开刀。

  8月30日那天,余童对妈妈说想上学,王翠苹鼻子一阵发酸,为了让女儿高兴,就答应说第二天一定背她去学校报到。

  可到了第二天,余童病重得一直昏睡在床上。

  余永刚夫妇忍着悲伤,放弃了工作,带着余童到苏州水上乐园、南京动物园等地玩耍。回到常州后,余童已经走不动了。余永刚背着她,去红梅公园逛了逛。说起女儿,这个大男人流泪了。他说,陪女儿的时间太少了,女儿出生后仅暑假到常州来,也只去过红梅公园玩玩。

  余永刚说,他后来又问女儿,想不想去恐龙园,女儿虽然头痛,但一听说是一直向往的恐龙园,还是想去。然而,病情发展实在太快,女儿已经起不了床了。余永刚悔恨地说:“我应该早点带她去玩的。”

  父母决定在女儿死后捐献器官,让她的生命以这种方式延续

  眼看着孩子病重得无法吃东西,人瘦得只剩皮包骨头,余永刚心如刀绞。他不想女儿就这么结束了,他希望捐出女儿身上所有有用的器官,移植救治他人,让女儿的生命以这种方式得到延续。

  做通了妻子和家人的思想工作,余永刚通过医院联系到了负责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市红十字会。12月3日,红会捐献工作部工作人员来到余永刚家看望孩子,介绍有关人体器官捐献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

  12月20日,奄奄一息的余童被接到市一院ICU重症病房抢救。入院时,孩子瘦得只有20斤,脖子肿得压迫气管。医生紧急为她做了气管切开手术。目前,余童的生命体征暂时平稳。

  清醒过来后,余童说,她想姐姐了,想给在老家上学的姐姐打个电话。

  去年7月至今,已有94位市民登记自愿在死后捐献心肺肝肾等器官

  据市红十字会介绍,我市自去年7月成为全国第二批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城市,已有94位市民前往填写了《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自愿死后无偿捐献心肝肺肾等人体器官。

  今年7月18日,一位在常打工的安徽小伙,因颅脑外伤死亡。其父母迅速联系红会,将其两枚肾脏捐献,抢救了我市两位尿毒症患者。这是我市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以来,第一例成功实现人体器官捐献的。

  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称,登记捐献人体器官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生前亲自以书面的形式表达死后无偿捐献人体器官的意愿;还有一种是已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人体器官,其病危或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公民的人体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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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器官捐献登记94人

  实现捐献只1人两肾救了2病人

  手术中其余脏器来不及移植

  记者昨天从市红十字会了解到,自2011年7月成为省红十字会与省卫生厅确定的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城市以来,截至目前,我市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者已有94人,成功实现捐献的1人,捐献日期是今年7月18日。

  捐献者28岁,是一位安徽来常打工的小伙子,当时因颅脑外伤在武进医院救治。由于伤情很重,挽救生命无望,父母最终签下人体器官捐献自愿书,同意捐献儿子的肾、肝等器官。

  这位捐献者的器官摘取与移植手术是在半夜进行的,仅来得及在我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了肾移植手术,捐献者的两个肾脏分别用于两位病人。据了解,目前两位受捐者身体状况良好。

  除了人体器官捐献登记,我市还开展遗体捐献登记和角膜捐献登记工作。其中,遗体捐献登记已有80例,接收遗体2例;角膜捐献登记71例,成功进行移植15例,令30人重见光明。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开展的器官捐献全部是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不涉及活体器官捐献,捐献的脏器可以是肾脏、肝脏、心脏、肺脏、胰腺、小肠等。器官捐献没有绝对的年龄限制,多器官捐献者可以是4至60岁之间的人士,角膜捐献者可以是出生几天至80岁左右人士。通常只有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等传染病患者以及白血病等血液病患者等少数人不适合捐献。癌症患者受癌细胞感染的器官不适宜捐献,但是可以捐献眼角膜。

  市红十字会是我市接受人体器官捐献、登记的职能部门,报名热线:88155335,86800109。凡是愿意捐献器官和遗体的个人,都可以在生前通过书面申请登记。没有登记的,在身故后,其配偶、成年子女和父母也可以书面形式同意捐献器官和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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