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宁交警大队多种形式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工作 |
发布日期:2013-01-11 |
临近年终岁末,各类违法行为较为突出,为进一步规范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行人的不文明交通行为,并积极为来年公安部新部令的全面执行打下良好基础,天宁大队多渠道开展便民宣传,做好积极正面的宣传引导工作。 一是加强路面宣传。尤其针对有较大变动的闯红灯、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要求执勤民警在工作中,做好宣传和教育。 二是加强窗口宣传。以支队下发的《公安部123号令与124号令100问》为蓝本,节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内容,印制成宣传单,放置在大队业务处理窗口,方便群众领取和咨询。 三是加强网络宣传。大队充分利用新浪博客、中吴网等网络平台,就节假日出行提示、新部令等群众关心的话题进行在线互动、交流,并及时回复网友咨询,受到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好评。 工作开展以来收到较良好效果,共发放宣传单500余份,接受群众来电来访咨询200余人次。 |
主办单位: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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