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贫困残疾人,我市主要有哪些帮扶政策? |
发布日期:2013-05-20 |
5月19日第23个全国助残日,主题是“帮扶贫困残疾人”。去年我市开展残疾人普查工作,153653名残疾人自愿接受了普查,其中,已纳入低保的贫困残疾人11092人。 目前,我市对于贫困残疾人主要有哪些帮扶政策,我们不妨一起来看一看。 困难残疾人“三进家庭”活动 “三进家庭”,是指我市开展的对困难残疾人的康复、无障碍和安养服务进家庭等活动。 其中,困难残疾人康复服务进家庭包括将残疾人基本康复纳入社区卫生服务内容,社区康复协调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按要求定期上门为残疾人提供各类康复服务。 辅助器具进家庭是对各类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免费配发助视、助听、助行等各类辅具和康复药物。 救助实行补助和奖励 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含远程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和高级中等学校(含普通高中、中专)的残疾大、中专学生;因本地条件限制而在外地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盲生;低保家庭中父、母(或直接抚养人)是残疾人的健全子女高中生、大学生每年资助600~3000元不等。 在本市参加省自学考试获得毕业证书和在各类成人高校毕业的残疾学生、大专院校(含特教学院)中被评为省、市级优秀学生的残疾学生一次性奖励500~2500元不等。 对困难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就学进行补贴和奖励,五年来,累计为2599名残疾大中专学生及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发放补助或奖励金400万元。 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扶持 扶贫示范基地以种植、养殖、加工和服务业为主,能辐射带动残疾户30户以上,或直接安置就业25人以上。对于成效突出的扶贫基地,将给与6~2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 目前,全市建立扶贫基地27个,帮助1300多名残疾人实现了就业,辐射带动了2670多户残疾人走上脱贫之路。 残疾人自主创业扶持 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凭《工商登记营业执照》,一次性可享受最低3000元、最高5000元的补贴。 城镇或农村残疾人有一定劳动能力从事种养业和加工业,在从业初期有困难的可以申请一次性扶持金。 在残疾人创业中起到带头示范作用的,也将进行奖励。 特殊困难残疾人可享受生活救助 持残疾证的无固定收入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依老养残家庭中的残疾人可以申请生活救助。申请成功后,前者按当地城乡标准100%发放生活救助金;后者对家庭中的残疾人给予生活救助,标准为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60%。 残疾人康复 去年7月1日起,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0~6岁听力残疾儿童辅助器具适配以及肢体、视力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纳入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最高报销比例达50%。 贫困家庭0~6岁的残疾儿童,进行听力语言、孤独症、智力、肢体、视力残疾的康复治疗时,将获得补助,最高可达19200元/年。7~14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我市也已纳入救助范围,标准为6岁以下儿童康复救助标准的50%。目前,享有我市0~6岁儿童抢救性康复约有200人,7~14岁约80人。残疾人适配辅助器具,包括小腿假肢、大腿假肢、矫形器、儿童助听器(双耳佩戴)、电子耳蜗、眼镜式助视器6类。 贫困白内障患者享受免费手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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