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下河救人的宝马美女 竟是位社区矫正人员 |
发布日期:2013-06-17 |
常州日报3月27日报道《宝马美女夜晚下河救人》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位宝马美女竟是永红街道的一位社区矫正人员。昨天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庭审,认定其见义勇为有重大立功表现,因此获得实、缓各减刑半年的奖励。 因经济问题,宝马美女曾被判三缓三,2012年6月起在永红街道接受社区矫正。近一年里,她不仅下水勇救老人,还长期帮助老人和孩子。 最初,从事业女强人到社区矫正人员,宝马美女心理落差很大。“我是一个自尊心很强的人,很介意公开自己矫正人员的身份,我瞒了我的朋友……”她告诉记者,除了爱人和父母,就连最亲密的朋友也不知道她矫正人员的身份。 去年8月,她从《常州日报》上了解到,本市小学生梅梅虽家境贫寒,却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她很受感动,无意间还发现梅梅和自己同住一个社区。于是,通过社区要来了梅梅家人的卡号,每月都打几百元给孩子买学习用品、营养品、衣服等,却从没上门见过孩子,“一来,怕她介意,也许会给小孩造成心理阴影;二来,也不想让孩子觉得欠我什么”。 永红街道司法所负责人告诉记者:“她曾匿名给两位西部地区的学生捐款。此次申请减刑,也是我们工作人员在《常州日报》上看到她的事迹后,主动替她申请的。” 据了解,自2003年以来全市获减刑的社区矫正人员已有10人。 减刑奖励规定 我市社区矫正人员减刑条件:由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社区矫正人员在矫正期间有巨大贡献、突出贡献、重大立功表现等行为,可获得半年以下的减刑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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