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江苏省律师行业文明单位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13-06-21 |
根据江苏省文明办、江苏省司法厅和江苏省律师协会《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律师行业文明单位评选工作的通知》(苏司通〔2013〕49号)要求,经自行申报、资格初审、现场考核、评审研究,决定推荐江苏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和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等3家单位为江苏省律师行业文明单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3年6月21日-6月27日,如有意见,可向市文明办、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反映。市文明办电话:85680863;市司法局电话:85681636;市律师协会电话:86636896。 常州市文明办 常州市司法局 常州市律师协会 |
主办单位: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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