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两次不合格 撤销“放心粮油销售店” |
发布日期:2013-07-24 |
近日,武进区制定出台了放心粮油店管理考核相关办法,将对“放心粮油销售店”进行考核奖励。 近年来,武进区全面启动放心粮油工程,创建了“放心粮油销售店”。根据相关规定,“放心粮油销售店”上柜粮油商品要明码标价,在仓库内的粮油商品要严格按粮油保管要求进行储存保管,不与其它商品混放;所售粮油产品无过期变质和假冒伪劣现象;计量器具要完好准确;所售商品有食品质量安全QS认证标识;抽检大米质量指标全部符合国家标准。 据悉,在每年开展“放心粮油销售店”考核评选的基础上,我区今年将拿出真金白银奖励严格评选出来的“放心粮油销售店”。其中,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5名,奖金1000元。 根据考核办法,考核组成员将采用现场考核百分制,每半年考核一次,根据总成绩来确定获奖等级。同时,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责令整改,连续两次不合格的,撤销“放心粮油销售店”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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