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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财政为残疾人投保意外伤害险 全区全覆盖
发布日期:2014-06-11

  天宁区残联工作人员日前陪同中国人财保险公司常州分公司业务经理,来到市一院骨科病房,为意外导致骨折的残疾人王某办理意外伤害理赔业务。

  为帮助残疾人增强意外伤害规避能力,减轻家庭、社会和政府负担,2013年1月由天宁区财政拨款、区残联公开招投标,为1336名户口在天宁区、持有残疾人证、享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年龄在16至65周岁的各类困难残疾人及重度残疾人,购买了为期一年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此后,天宁区又为本地区年龄在3周岁以上的所有持证残疾人购买了为期一年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实现全区残疾人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全覆盖。

  据了解,保险期内,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因意外伤害导致死亡的,保险公司将给付死亡保险金6万元;因意外伤害在乡镇级以上(包含乡镇)公立医院诊疗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自付部分将按100%比例报销医药费,总额最高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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