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常州市乡村学校少年宫考核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3-11-01 |
常文明办〔2013〕63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乡村学校少年宫考核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新北区文明办、教育局(社会事业局)、财政局: 为了规范全市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使用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关于开展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工作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经市文明委研究同意,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制定了《常州市乡村学校少年宫考核评估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文明办 常州市教育局 常州市财政局 2013年10月21日 |
主办单位: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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