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常州市第二届“十佳美德少年”和“百名美德少年”的决定 |
发布日期:2012-01-12 |
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市各有关单位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为指针,大力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深化“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涌现出了一批全面发展、品德高尚的好少年。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市文明办、常州日报社、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常州广播电视台联合在全市中小学中开展常州市第二届“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经过学校、辖市区层层推荐、网络宣传投票、市美德少年推选表彰组委员会评审专家投票等环节,决定授予赵予倩等10名同学常州市第二届“十佳美德少年”荣誉称号,授予徐勇等10位同学常州市第二届“十佳美德少年提名奖”,授予柴科钰等84名同学常州市“美德少年”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学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在全市未成年人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希望全市未成年人以“美德少年”为榜样,弘扬美德,践行美德,争做有理想、有道德、充满活力、富有创造力的新一代常州人。 附: 常州市文明办 常 州 日 报 社 |
主办单位: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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