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做好道德讲堂迎测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2-08-29 |
各辖市区、市各有关单位: 近期,市文明办对部分单位道德讲堂建设工作进行抽查,对照2012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要求,台账部分仍存在较大问题,现将道德讲堂台账建设有关要求再次明确,希望各单位认真对照,加以完善。 一、台账要求 1、要有“年度规划”、“领导小组”和“宣讲员队伍”名单(3名以上)相关资料。 2、要准备好今年1-8月份开课记录,每次活动记录要有: (1)到课签到单。 (2)主持词,在主持词中要体现道德讲堂“唱歌曲”“学模范”“诵经典”“发善心”“送吉祥”五个环节的内容。 (3)宣讲的故事。 (4)诵经典内容和解释,也可在主持词中体现。 (5)发善心内容,也可在主持词中体现(做一个勤劳的常州人、做一个善良的常州人;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恶之家必有余秧;存好心、做好事、当好人、有好报)三条任选其中两条。 (6)参与人员感悟,2-3份即可,需使用手写稿。 (7)送吉祥内容,在主持词中写明所送吉祥物的具体名称。 二、有关要求 各辖市区、市各有关单位务必对所属各单位道德讲堂建设工作进行全面督查,于2012年8月31日12:00前将完成情况报市文明办创建处,逾期不报将视作未完成此项工作,进行通报。对于在本次全国测评中扣分的单位取消文明单位申报资格。 常州市文明办 |
主办单位: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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