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
发布日期:2023-11-07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构筑道德风尚建设高地,推动百万家庭学礼仪,促进礼仪之城建设,推动市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升,市委宣传部(文明办)联合常州市妇联拟订了《常州市新时代家庭“五礼十仪”》,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7日—11月13日,如有疑问,请及时向常州市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处反映,联系电话:85680862。 一、夫妻之礼:爱意生,大礼成;互信任,同福难。 婚嫁仪式:感情成熟,依法领证,采用双方协商认可的方式举办婚礼,文明节约,形式多样,反对大操大办,拒绝高价彩礼。 纪念仪式:夫妻双方共同纪念有特殊意义的重要时刻,和衷共济,风雨同舟,不拘形式,不搞攀比。 二、爱亲之礼:尊长辈,守孝悌;抚幼小,共进步。 添丁仪式:庆贺家庭增加新成员,营造向上向善、温馨和睦的家庭氛围,相互尊重,共同进步。 庆生仪式:尊重习俗,采用不同方式庆祝家庭成员生日,孝老爱亲,反对铺张浪费。 三、家和之礼:正家风,增乡谊;和亲友,同发展。 寻根仪式:走访故里寻根问祖,传承优良家风家训,移风易俗,增进乡情。 访亲仪式:逢年过节看望长辈,亲友之间经常走动,互通有无,共同发展。 四、睦邻之礼:礼相让,好协商;急有难,相互帮。 迁居仪式:迁入新居告知邻里,互相尊重,建立友好信任的邻里关系。 会邻仪式:街坊四邻常来常往,新老市民热情互助,营造亲似一家的淳朴民风。 五、家国之礼:庆佳节,爱中华;思先贤,振家邦。 节庆仪式:欢度春节、中秋等传统佳节,庆祝国庆节、建党节和建军节,传承文化,爱国爱家。 追缅仪式:在清明节、端午节、国家公祭日、常州解放日等特殊时刻慎终追远,珍爱和平,振兴中华。 |
主办单位: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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