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本职 阳光维权
—金坛市人民检察院扎实推进国家级“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
金坛市人民检察扎实推进国家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积极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近日,该院购买了《我的兄弟姐妹》、《暖春》等电影拷贝,委托放映公司深入社区、乡村,在青年广场、薛埠镇等地放映,深受广大未成年人欢迎。
该院在连续几年保持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创建国家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活动,积极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健全组织领导机构
该院始终把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当作刑事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成立了由检察长亲自挂帅,各部门负责人共同参与的未保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争创国家级“青少年维权岗”实施方案》,并专门指定一名副检察长具体负责未保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工作,同时,强化部门的职责意识,使创建工作到有计划、有重点、有行动。
二、围绕重心,积极探索维权之路
该院始终围绕防止青少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以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两个重心,立足本职,依托社会,探索行之有效的维权之路。一是认真做好未成年人犯罪庭前、庭审及“墙内”的阳光感化教育工作。他们始终将对青少年罪犯的教育感化工作贯穿于办案始终,以感化促转化。到居住地调查时,坚持做到不开警车,不穿制服,不扩大知情面;提审时,不失时机地对其进行帮助教育,敦促其及早醒悟,认罪伏法;出庭支持公诉时,少用刺激性、指控性用词,并有针对性地在公诉意见发表后设一个教育阶段,进行法制教育,使感化教育在庭审中取得突破性成效。二是依托社会,把未保工作向学校、社区延伸。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校联手的作用,先后建立了7个法制教育基地,开设阳光课堂,设立阳光热线,并在各主要中、小学及小区内设置阳光维权信箱,定人、定时查看,及时掌握未成年人的心声,并尽可能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该院还在互联网和检察局域网上建立了“青少年维权”阳光网站及维权电子信箱,畅通维权渠道,推动青少年维权工作的信息化、社会化进程。
三、形式多样,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一是针对青少年特点开展学法用法活动。该院从新华书店定购了100余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单行本送法上门,深受学校、学生好评。开设阳光课堂,选择青少年普遍关心的法律问题,以及各个时期学校反映的一些倾向性、苗头性不良现象进行法制讲座,教育效果明显。二是开展青少年寒暑假法制教育活动。学生在假期暂时离开学校,为避免未保工作出现空白点,该院在假期派工作人员召集部分居委会干部和家长进行法制座谈,增强居委会干部、家长的维权意识,通过他们填补维权工作空白点。近年来,该院的法制报告团和法制副校长成员,利用多种形式为学校、居委会干部、家长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达50余场次,受教育人数2万余人,扩大了该院“青少年维权岗”的社会知名度,引起了全社会对青少年维权工作的关注,营造了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