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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行业规范服务标准
发布日期:2005-04-18   来源:文明网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一、教育培训

1、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重视职工教育工作,做到计划落实,内容落实,人员落实。建设学习型系统、公园、单位,在职工中树立“学习、学习再学习”、终身学习、全员学习的理念,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学习网络,建设相对完善的学习保障体系和比较完善的学习教育设施,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教育面达90%以上。职工技术培训和岗位练兵,全年不少于2次。

2、营业服务人员了解商品知识,熟悉本行业的基本情况,每人掌握1-2种基本技能。

3、定期举办园林初、中、高级工种培训、上岗培训和岗位培训,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技术素质,2003年底前,公园导游人员具有景点外语讲解能力。

    二、服务态度

1、营业员在岗时一律佩带上岗工号牌,保持仪表仪容整洁。

2、接待游(顾)客态度热情、诚恳、有礼貌,坚持礼貌用语和讲普通话,不论遇到任何情况都不准顶撞、责备游(顾)客。

3、坚守岗位,不做与业务无关的事情,不擅离工作岗位。收付款时唱收唱付。对老弱病残者,优先服务。

    三、服务质量

1、公园保证白天对外开放,园内主要服务点营业时间每天不少于8小时,积极创造条件开放夜公园。

2、遵守物价政策,严格游览门票制度,不准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各种商品明码标价,坚持卫生制度,不出售变质变味和过期食品,饮食摊点有消毒设施。

3、商品实行三包,坚持售后服务。

    四、服务环境

1、景点建筑完好,园路平整,园容常年整洁。做到“三不外露”,即垃圾不外露、保洁工具不外露、服务人员个人用品不外露;“四不见”,即不见废弃物、不见卫生死角、不见脏破指示牌导游牌、不见死树残枝;“五不乱”,即不乱搭建、不乱设摊点、不乱贴广告标牌、不乱停车辆,不乱堆杂物。

2、实行门前卫生“三包”,门内达标,保持地面、墙面、柜面整洁干净。各种商品清洁无污染。价格标志醒目,商品置放整齐有序,营业厅堂内不准存放个人衣物。

3、游乐设施经常擦拭保洁,重点部位定期消毒,周围环境清爽怡人。

    五、服务承诺

1、窗口单位全面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

2、承诺内容:常年保持公园游览面貌整洁有序、植物长势良好、花坛四季更新、每年举办花卉展出1次以上,各游览点文明规范服务。

    六、操作规范

1、各游乐设施在明显位置设立游客须知,有安全管理使用操作规章制度和检修保养制度。

2、对重点要害工种,坚持职工持证上岗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不准离岗串岗,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游乐点设置安全检查监督员,坚持班前班后对机械运行情况检查分析和日常的现场巡视制度,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种违规现象,杜绝各种事故的发生。

    七、便民措施

1、实行岗位负责制。即对游(顾)客问讯,有问必答、有求必应,不推诿扯皮。

2、公园门前设立三牌(游客须知、导游图、公园简介),主要游览点设有指示牌、说明牌。

3、现役军人、归侨人员、离退休职工等实行持证免费入园。为伤残人员提供游览方便。

4、园内设有公用电话或磁卡电话,保持常年清洁完好。

    八、投诉处理

1、设立专门机构具体负责受理各类游(顾)客投诉,一般在3天内答复投诉处理情况,投诉处理率和答复率达到100%。公开投诉电话:红梅公园8108020;荆川公园6975519;人民公园6683260;东坡公园:8815005。                

2、职工在管理和服务工作中给市民和游客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其赔礼道歉,如违诺造成直接损失的,经核查确实后,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处分或经济处罚,情节严重或造成不良后果的,调离原工作岗位,甚至除名处理。

3、营业厅堂内公布营业人员服务标准,设置“顾客意见簿”,以便于顾客监督;各营业服务点设置监督员检查服务质量,有会议记录、人民来信来电投诉登记簿,每月有情况分析与考核。

4、在社会聘请行风监督员,定期明查暗访,邀请新闻媒体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九、内部管理

1、各基层单位制订相应规范服务达标标准,加强达标考核工作,年终在自查基础上申报规范服务达标,局根据各单位的申报,按标准要求统一检查验收,考核结果提交局党委审定后进行表彰命名,发放规范服务达标标志牌。

2、坚持达标活动的考核检查,采取定期考核和平时抽查相结合,半年或年终根据标准结合评议打分,确定达标等级。

3、采用100分制考核办法,满80分为达标窗口,满95分为示范窗口。

    十、组织领导

1、制订局、基层单位达标活动计划,纳入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参与达标活动的全过程,保证达标活动的正常开展。

2、建立规范服务达标竞赛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由组宣处、工会、团委、办公室和机关党支部等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组宣处,具体负责文明行业创建工作。

     3、规范服务达标活动经费列入财务预算,保证活动正常开展。

 
主办单位: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文明热线:0519-85680855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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