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为规范
1、态度和蔼,坐立姿势端正。
2、服务整洁,统一穿着司服,上岗佩带工号牌。
3、临柜受理业务站立服务。
4、女员工不披头散发、不留男式发、不染彩发及染有色指甲。男员工不留胡须、不留长发和剃光头。不穿拖鞋。
5、不在柜台内聊天、嘻笑、吸烟、吃零食、听音乐或看书报、杂志等。
二、语言规范
1、接打电话时用敬语:您好,太平洋产险公司。
2、临柜办理业务用普通话说:“您好,欢迎您”等。
3、客户较多时,对后面排队的顾客说:对不起,请您稍等。
4、客户站错柜台或业务与本人无关时说:对不起,请到××柜台办理。
5、工作失误说道歉:对不起。
6、办完业务用敬语:“请走好,欢迎您下次再来”等。
7、客户遇到问题,做好详细耐心的解释工作。
三、操作规范
1、办理业务坚持先外后内、先来先办的原则,快速办理业务。
2、开具帐单字体工整、清晰,盖章清楚可认、不颠倒。
3、单证、钱款亲手递到客户手中。
4、营业时间内守岗待客,不串岗、离岗。
四、首问制责任规范
客户打电话或上门咨询、办理业务等,第一接待人为首问责任人,必须及时为客户提供服务。如客户询问的业务与自己无关,则必须将客户引导到相关部门或相关人员处,不得借故推托,置客户而不顾。
五、环境规范
1、营业厅干净整洁,无污垢、无积灰、无蜘蛛网,玻璃门、隔栏玻璃洁净明亮。
2、无乱张贴、乱堆放现象。各种物品排列组合整齐、合理。
3、柜台有意见簿、窗口有指示说明,宣传张贴规范、端正。
4、有便民措施。
5、按照公布的营业时间办理业务。
六、本标准以文明窗口服务规范为主,其他业务、管理部门则以本标准中相关和适用的条文同时提升规范服务。
七、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含短聘、返聘人员)。
八、本标准解释权归文明窗口规范服务领导小组。 九、本标准自二OO一年八月一日起实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