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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系统服务规范
发布日期:2005-04-18   来源:文明网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一、教育培训

   1、确立“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理念,开展新“新三学”活动,不断提高学习能力,学习毅力和创新能力。

    2、职业道德教育有计划、有内容、有活动。

    3、职业技能增训有规划、有活动、有成效。培训率不低于30%。

    二、服务态度

   1、统一着装、佩戴上岗证、挂牌上岗、主动热情、仪容端庄。

    2、熟悉业务、一岗多能、主动询问。

    3、耐心细致、积极引导、有问必答、服务周到。

    4、广泛使用礼貌用语,禁用行业忌语。

    5、广泛推行普通话,文字规范化、标准化。

    三、服务质量

   1、不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和材料。

    2、公开办事程序,提供服务指南宣传材料,推行特色服务。

    3、服务工作达到承诺标准,服务质量事故率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之内。

    四、服务环境

   1、服务场所清洁卫生、窗明几净、整洁有序。

    2、各种设施、标志齐全,安全可靠。

    3、为客户提供的查询、告示、提示服务装置,设有用户书写告和书写用具,设置饮用水和饮水器具。

    五、服务承诺

   1、完善承诺制度,明确承诺范围,不断拓展承诺内容。

    2、承诺落实一诺千金,取信于民。

    3、为民办实事,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六、操作规范

   1、建立健全各窗口工种操作规范,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工作标准。

    2、达到服务管理规范化,服务过程程序化。

    3、推行公示制和首问负责制,增强工作透明度。

    七、便民措施

   1、实行无假日服务,方便市民。

    2、制订便民措施,积极开展便民活动。

    3、各窗口至少有5项便民措施,及时推出新项目

    八、投诉处理

   1、聘请行风监督员,设有意见箱,公开投拆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落实领导接待日,首问负责,耐心解答。

    3、投诉处理三日答复,百分之百。

    九、内部管理

   1、制度健全,职责明确。

    2、加强管理,建立完善基础台账。

    3、细化标准,责任落实,建立严格的考核奖惩机制。

    十、领导责任

   1、加强领导,各司其职,齐抓共管。

    2、健全制度,开展活动,讲究效果。

    3、采取措施,定期督导,狠抓落实。

 
主办单位: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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