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落实全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深化创建文明行业活动,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加大创建力度,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更好地发挥创建文明行业市民督察团的作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和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立足于常州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行业文明程度为目标,切实加强行业作风建设, 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充分发挥市民督察团的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评议机制,推动窗口行业创建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二、基本任务: 1、积极参与市文明办组织的创建文明行业评议活动。 2、认真了解行业的基本情况、经验做法和先进事迹,并按分工对有关行业的创建工作予以督查。 3、经常听取社会各界的反映,征询市民对有关参创行业的意见与建议,对一些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及时向市文明办反馈。 三、活动方式: 1、明察暗访活动。市文明办每半年组织一次对全市参赛的窗口行业明察暗访活动(具体活动时间另行通知),有计划地组织部分督察员赴有关行业进行查阅,考核本行业创建活动台账和有关活动资料。每个督察员对所明察暗访的行业窗口进行评议和评分。 由各组组长收集评议,评分表送市文明办。 2、收集反馈信息。督察员平时分散收集、征求市民对窗口行业关注的问题及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市文明办或所在督察组组长反馈信息,每季至少一次。 四、工作要求: 1、认真学习党的十五大和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熟悉中央和省、市文明委对创建文明行业工作的基本标准和要求,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素质。 2、根据“常州市创建文明行业达标竞赛服务规范汇编”的行业要求,深入调查研究,科学、辩证地观察窗口行业在创建活动中的基本情况、创建特点及服务承诺,有的放矢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在必要时可持《常州市创建文明行业市民督察证》证明自己督察员身份,但不允许以督察团成员名义直接与参赛行业交换意见。 3、本着“认真负责、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所督察行业、窗口单位准确地进行评议、评分,积极履行监督和反馈信息的职能, 自觉完成督察任务。 五、活动安排: 1、6月,调整常州市创建文明行业督察团。 2、7月,召开全体督察团成员会议,通报当前创建文明行业的工作情况, 明确督察团成员基本任务和工作要求,并向督察员颁发督察证。 3、下半年全市组织一次创建文明行业明察暗访活动,每季度由各督察组自行组织督察一次活动,并将督察情况由组长整理集中反馈给市文明办。 4、2003年2—3月,召开督察团总结表彰会议,布置安排2003年工作。 5、市文明办在可能情况下对督察团的活动提供工作上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