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文明办[2004]5号
关于在全市进一步加强诚信建设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办《关于开展“共铸诚信”活动的通知》和省文明办《关于在全省组织开展“铸诚信形象、迎十运盛会”活动的通知》精神,弘扬新时期常州市民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以诚信建设为重点的公民道德建设水平,现就全市进一步加强诚信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精神,以诚信建设为核心,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求真务实的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使诚信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推动文明行业创建达到新的水平。
二、主要工作
1、加强教育,在全社会树立诚信意识。要围绕诚信建设这个主题,在全市开展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基层群众中,广泛开展“诚实做人、诚信做事”教育,使诚信观念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各行各业中,广泛开展“诚信兴业、文明服务”宣传教育,引导从业人员切实认识到讲诚信与事业发展和自身利益的密切关系,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中,广泛开展“诚信服务、执政为民”的宣传教育,以执政为民的良好作风,为加强诚信建设做出表率。同时,要把诚信的宣传教育与组织多种形式的诚信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把诚信建设要求贯穿于各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之中。并力求通过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以诚信为荣、失信为耻的良好风尚。
2、抓住重点,大力整治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诚信建设,要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抓起,以重点问题的突破带动诚信建设的整体推进。一是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在党政机关中推行政务公开,实行科学、民主决策,规范办事程序,合理简化办事环节,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公平公正的服务。二是加强商务诚信建设。在生产和流通领域,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继续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购物放心一条街”活动,把活动向批发市场、私营企业和个体劳动者延伸,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在服务性行业中,进一步深化“诚信建设看窗口”活动,进一步全面推广规范化服务,把服务规范、价格标准、质量要求公之于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社会中介组织中,加快制定和完善行业职业道德规范和服务规范,推行职业公示制度,使中介服务健康有序发展。三是加强社会诚信建设。积极引导人们在社会交往、人际交往中诚实守信,维护自身诚信形象,努力使诚信建设的要求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引导每个社会成员从一言一行、一点一滴做起,在全社会形成重信誉、守信用、讲信义的良好风尚。
3、建章立制,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要着力建立健全诚信建设的制度规范,建立完善社会信用体系。要把诚信建设的目标要求融入科学有效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去,形成规范,长期坚持。要建立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把加强行业自律与完善社会监督结合起来。要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快诚信网络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个人各类信用评级和信用档案,构筑稳固的信用建设平台。
4、选树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注意发现、培养和宣传各行各业涌现出的诚实守信的先进人物和集体的事迹,大力歌颂和弘扬他们的优秀品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有关要求
1、明确目标,及时部署。各辖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加强诚信建设作为今年精神文明创建的重点工作,列入重要日程,要从实际出发,认真排查出本地本部门在诚信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阶段性目标,广泛发动群众,把活动迅速开展起来,尽快形成浓烈的活动氛围。
2、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全市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工商、税务、质监部门和工、青、妇组织要发挥各自的优势,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强大合力。
3、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加强诚信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要持之以恒、脚踏实地、真抓实干,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使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在全市逐步形成,并不断发扬光大。
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04月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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