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系统全面推行“作风建设”八项工作制度
为了把文明行业创建活动不断引向深入,积极探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树立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社会形象,提高广大党员干部为人民、促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常州药监系统全面推行“作风建设”八项工作制度,即:勤廉公示制、政务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效能考评制。八项制度的实施将进一步整合既有机关工作资源,提升机关工作效能,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发展, 切实履行食品药品监管的神圣职责,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