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05-2006年度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的通知
各辖市、区文明办,各部委办局宣传处(政治部),市直各单位宣传处,驻常部队政治部:
常文明委[2007]11号对2006-2007年度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请各辖市区文明办,各部委办局宣传处(政治部),直属单位宣传处及驻常部队政治部以申报单位为集体于7月2日-7月20日到市文明办综合处(新行政中心1号楼A座2407、2410)领取证书和奖金。
常州市文明办
2007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