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未成年人 >> 内容
常文明委[2007]6号
发布日期:2008-04-02   来源:文明网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各辖市(区)文明委,市各有关责任部门:

《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任务分工》已经市文明委领导批准,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贯彻执行。

 

 

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07428

 

 

 

 

 

 

 

 

 

 

 

 

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

道德建设的任务分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省文明委关于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任务分工(文明委[2006]7号)、(苏文明[2006]6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推进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出以下任务分工: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央领导讲话和有关文件精神

工作任务:

1.召开文明办主任和各责任部门负责人会议,认真学习贯彻李长春同志在贯彻落实中央8号和16号文件督查情况汇报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任务分工》(文明委[2006]7号)、以及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团中央转发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督查情况综合报告》精神、以及省文明委第十九次会议精神。研究制定我市贯彻落实的具体实施意见。

责任部门: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2.发掘、总结和推广一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开拓创新的先进典型,评选表彰我市2006-2007年度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案例。

责任部门:市文明办

3.加大新闻舆论宣传力度。协调报社、电台、电视台、网站广泛参与,系统宣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成功经验、先进典型和实际成效,进一步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二、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

工作任务:

1坚持“教育优先、德育为先、素质领先”的指导方针。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有关部门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的意见》,制定我市的贯彻实施意见。开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先进县(市、区)”评选表彰工作和“和谐校园”创建活动,营造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社会环境和氛围。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  

2建立正确的德育评价导向体系。积极推行中小学生“成长记录袋”,制定实施常州市中小学学业成绩与综合素质评定相结合的招生考试评价办法,建立健全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学生综合素质和学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定期评选表彰“常州市三好学生”和“常州市优秀学生集体”,形成“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正确导向。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

3.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德育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意见》,组织开展中小学班主任全员培训工作。开展 “常州市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教师”、“优秀德育工作者”的评选表彰活动。开展“常州市师德标兵”的评选表彰工作。与团市委共同做好学校团干部和少先队干部的建设工作。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市财政局、团市委

4组织编写、评选和推广中小学优秀德育读物,落实扶持政策,发掘地方优秀人文资源,编制审定一批德育地方课程;评选常州市优秀德育读物,征集评选优秀德育课件和典型课例,形成具有常州特色的德育资源库。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财政局、市文广新局、市文联

5深入开展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给孟二冬教授女儿回信精神和学习“英雄教师”殷雪梅的活动,利用寒暑假,集中对中小学教师进行系统培训,进一步强化“教书育人、育人为本,德智体美、德育为先”的办学理念。进一步落实师资培训中师德教育的时间、内容和对象。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

6.开展生命教育工程,形成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结构完善的生命教育体系,从而引导全体师生提高生命质量,建立生命与自我、生命与自然、生命与社会的和谐关系。制定实施我市“十一五”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计划,抓好学校专职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建设,积极推动中小学设立心理咨询室(辅导室),设立“班级心理委员”,推广“学生成长伙伴制”,广泛开展网上未成年人心理咨询活动。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服务阵地建设,积极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和保健的社会化服务网络建设。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市文明办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团市委、市妇联

三、切实发挥社区在“三结合”教育网络中的平台作用

工作任务:

1.结合贯彻落实建设部、民政部2004年制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制定落实体现常州发展水平和地方特色的实施意见。积极开展文明单位与所在社区结对共建活动,大力推进社区文明共建、资源共享。研究制定政策措施,推动学校文体设施、社区活动中心和公共文化设施向社区未成年人免费开放。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建设局、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建设局、市民政局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

2.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建立完善选派优秀教师下社区的机制充实社区未成年人德育工作力量。组织优秀教师进入社区担任辅导教师,或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到社区开展德育工作。切实把教师下社区与工作考核、职务晋升挂起钩来,解决好社区教师的待遇问题、管理问题,鼓励和吸引更多的教师到社区从事未成年人德育工作。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3.推动社区把未成年人德育工作作为自身的重要职责。充分发挥社区教师、各类志愿者、“五老”队伍等人员的特长和优势,组织“四进社区”等富有社区特色、丰富多彩的教育实践活动。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司法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市科协

4建立健全社区与学校、家庭工作协调制度。推动各区、街道成立由党政领导负责、各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社区教育委员会,加强对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统筹和指导。推动社区成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协调组织,吸收社区工作者、辖区内学校领导、学生家长以及热心未成年人工作的居民参加,定期沟通情况,研究工作,组织活动,促进学校教育、社区教育、家庭教育三者之间的有效衔接和互动发展。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市科协

5.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工作。深入开展“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为主题的“双合格”家庭教育实践活动,依托社区内的中小学校和活动场所,大力培育和发展家长学校和网上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站)、家教讲师团,引导广大家长树立正确的育人理念,掌握科学的教子方法,履行法定监护人职责,为子女做人成才当好表率。

责任单位:市妇联

6.在认真抓好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社区、示范社区创建活动,评选表彰奖励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典型。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建设局、市民政局、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司法局、市科技局、市体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关工委

四、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未成年人群体的教育和管理

工作任务:

1.组织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专项调研,制定实施《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行动计划》,培育和发展一批农村示范家长学校、“留守儿童”教育指导服务站,发动社会力量为“留守儿童”办一批实事好事,推行农村“留守儿童”包保责任制,建立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帮扶机制。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市妇联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妇联、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关工委

2.进一步推进寄宿制学校建设,满足“留守儿童”寄宿学习和生活的需要。积极推进合格学校建设,大力实施农村中小学图书、仪器、体育和艺术教育设施的“四项配套建设工程”,力争使每一所中小学具有必备的办学条件,不断提高农村中小学办学质量。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3完善公办中小学接收进城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制订《常州市民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的管理办法》,认真做好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免杂费工作,提出进一步解决好进城农民工子女就地入学问题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提高进城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保障水平。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五、继续强力净化社会文化环境

工作任务:

1.加大网吧管理力度。严格执法,标本兼治,总量控制,提倡连锁,集中监控,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严管重罚接纳未成年人、超时营业等行为,坚决取缔“黑网吧”,堵塞管理漏洞。进一步组织发动“五老”开展网吧义务监督工作,配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网吧管理。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电信公司、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关工委

2.进一步净化网络环境,以博客、论坛、搜索引擎、手机短信为重点,加强对互联网的清理整顿。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和手机传播有害信息、视频、音频的行为。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电信公司、市文广新局

3加强对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约束和规范。严格审查,把好市场准入关,加强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管理新闻、出版、教育、文化、视听节目等专项内容主管部门应加强前置审批管理,建立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数据库,形成市场退出机制。

牵头单位公安局、市电信公司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电信公司、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

4深化网络游戏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网络游戏管理法规,对有问题的游戏娱乐软件要严肃查处,积极开发推行网络游戏实名认证系统和“防沉迷系统”,运用教育、科技等手段促进解决未成年人“网瘾”问题。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文广新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政府法制办、团市委

5继续净化荧屏声频。坚持正确导向,加强对广播电视节目的管理,坚决抵制低俗之风。认真执行有关规定,黄金时段不得播出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影视节目和广告,非黄金时段也要避免播出格调低下的节目,切实加强“选秀类”节目管理。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

6推动绿色上网软件的开发应用。公布、推介一批绿色上网软件,把国家制定的绿色上网软件标准逐步落实到校园网及电信运营商的网络接入服务中,并向家庭和社区、图书馆的公益性电子阅览室普及推广。

牵头单位:市电信公司

责任单位:市电信公司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

7继续推动“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活动。进一步扩大活动参与面,把各级政府网站、新闻网站,各类商业网站以及个人网站、博客等吸引到活动中来,为未成年人创造绿色网络空间。省新闻、教育、科普、妇女、青少年网站都应设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网页或专栏。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电信公司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电信公司、市文广新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

8.持续推进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积极开展“和谐校园”创建活动,优化校园文化环境建设。大力整治学校周边文化、治安环境。依法清理中小学周边200米范围内的网吧,严肃追究违法违规批准者的责任,查处校园周围歌舞、游艺等娱乐场所的违法经营活动。清理校园周边管理混乱、藏污纳垢的场所,严厉打击黄赌毒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取缔违法经营餐饮、小食品、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等损害学生身心健康、影响校园周边秩序的无照商贩,清理学校周边交通拥堵的路口和路段,重点保障在中、小学生上学、放学时间段内的交通安全与顺畅。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格规范农村校车用车的安全管理。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综治办、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

9持续推进“扫黄打非”工作。严肃查处出版物市场特别是校园周边的书刊和音像制品零售租赁、电脑刻录摊点的违法违规问题,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向学校兜售盗版教材教辅的违法活动。加强明查暗访,及时受理群众举报,重点取缔游商兜售行为,铲除地下制作批销窝点,认真组织专项治理行动,有效清理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和淫秽色情光盘、卡通画、“口袋本”图书以及各类有害信息。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综治办、市文广新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工商局、团市委

六、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多健康的精神文化产品和优质的文化服务

工作任务:

1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未成年人文化产品税收政策,在一定期限内对未成年人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和运营给予一些优惠,促进少儿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

牵头单位:市地税局、市国税局

责任单位: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

2.对少儿读物实行出版资源倾斜。对优秀少儿作品实行奖励,在书号、刊号、牌号、评奖等方面给予支持,并积极向未成年人推介。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

3.编制落实“全市未成年人文化建设项目”。调整完善创作规划,确定一批适合未成年人的重点选题,组织创作推广少儿歌曲精品,创作征集面向未成年人的优秀舞台演出剧本和影视剧本。鼓励、扶持少儿题材优秀影视剧创作生产。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文联

4.组织开展未成年人才艺大赛。拓展和深化素质教育内涵,陶冶未成年人的道德情操,提升艺术素养。

责任单位:市文联

5、加大对动漫产品的扶持力度。积极推进国产动漫产业,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设立扶持优秀原创动漫产品生产和播映奖励基金,加强动漫产业基地和教学研究基地的建设,打造有一定影响和比较成熟的动漫产业链。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贸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

七、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使用和管理

工作任务:

1.研究落实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科普基地和公益性文化设施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的经费保障机制,研究制定“校外活动场所公益服务评估标准”,就发挥公益性文化设施的社会教育功能、落实免费开放工作进行试点。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科技局、市科协、市民政局、市体育局

2.加强公益性电子阅览室的建设和管理。加大投入,依托学校、图书馆、青少年宫和社区的网络教室、电子阅览室等上网服务场所,建立面向未成年人的公益性上网服务场所,鼓励和引导中小学生健康文明上网。依托“全国文化资源共享工程”,让健康丰富的信息通过网络进入校园、社区、乡村和家庭。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团市委

3.充分发挥校外活动场所的教育服务功能。提出保证校外活动场所坚持公益性原则的具体办法措施,协调解决校外活动场所的活动与学校教育相衔接的问题。继续加大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力度,坚持面向基层,重点向县(区)和社区倾斜,多办就近就便的普及型活动场所,使未成年人就近就便参加活动,少办大洋全、高档豪华的场馆。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文广新局、市科技局

    4.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文化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城乡基层文化场所建设。全面实现“县有两馆、乡有一站、村有一室”的目标。精心组织实施 “农家书香”工程,打造“农家书库”品牌,加快“农家书屋”建设。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建设局

5.持续推进市级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在坚持各地“四纳入”的基础上,分区域规划建设市级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研究制定未成年人社会实践教育大纲和市级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基地的教育和管理队伍建设。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团市委、市妇联

八、加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

工作任务:

1.推动各地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2.贯彻实施中央有关部门制定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使日常督促检查考核有据可依,促进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组织开展评先创优活动,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争先创优、开拓创新。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

3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投入保障机制。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和师德队伍建设,解决德育教师和班主任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以及班主任的津贴标准等实际问题。加强农村文化执法队伍建设,就建立与我市各地文化市场发育程度相适应的文化市场执法队伍进行调研,提出具体意见,积极有效地管理农村文化市场。切实加强学校德育工作队伍、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队伍、家庭教育工作队伍、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队伍、关心下一代“五老”志愿者队伍、理论研究工作者队伍建设,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氛围。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事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团市委、市少工委、市妇联、市关工委

4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完善督查、考核、奖惩机制。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把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列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干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列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等评先创优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实施目标管理,加强督查考核,完善奖惩机制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级机关工委

各牵头单位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提出落实各项任务的办法和措施,分解到各责任单位,并对落实各项任务的阶段性和总的时间进度作出安排,定期组织责任单位会商会办,研究协商解决有关问题,按时序进度扎实推进工作。各责任部门要根据这次任务分工,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对本系统下发通知,组织推动落实,做好督促检查,积极支持、主动配合牵头部门的工作,共同完成所承担的任务。各相关单位要将贯彻实施各项分工任务与推进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明年工作的计划安排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解决任务推进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市文明办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组织各相关单位把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任务分工落到实处。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文明办,市文明办汇总后向市文明委汇报。

 

 

 
主办单位: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文明热线:0519-85680855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