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公告 >> 内容
常州市道德模范候选人事迹材料写作要求
发布日期:2008-08-11   来源:文明网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候选人事迹材料写作,是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工作中至关重要的基础工作。材料写作成功,能够保证候选人的事迹和精神更好地感染和吸引广大群众和评委,增强宣传教育效果及其在评选中的竞争力。反之,则可能影响候选人入围和得票。各地各部门应当高度重视这项工作,选派政治素质高、文字能力强的人员专门负责,对每一份上报的事迹材料,领导同志要亲自把关、认真审核。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将把候选人事迹材料写作质量作为评选组织奖的重要条件和依据。为保证规范有效地做好这项工作,现提出有关要求如下:

一、主要用途

300字先进事迹概要用于填写推荐表;1000字先进事迹材料用于新闻媒体公示及有关社会公示。

二、写作要求

候选人事迹材料写作,可参考200792《新华日报》刊登的江苏省推荐的10位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事迹材料。具体要求为:

1、内容完备。每位候选人的事迹,无论是300字的概要,还是1000字的材料,都必须具备3方面基本要素:一是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候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单位及职务、政治面貌、参加工作时间、文化程度等内容。二是主要事迹,这是事迹材料的重点和核心部分。应紧紧围绕所推荐候选人的类别,在深入了解情况、广泛收集材料的基础上,把最能体现候选人模范行为和可贵精神的事迹集中反映出来。三是获奖和宣传情况,主要包括候选人受市级以上各级组织表彰和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宣传的情况。要在着力写好1000字先进事迹材料的基础上,集中提炼精华和细节,用精当、凝练的语言,形成300字先进事迹概要。

2、准确客观。事迹材料对候选人基本情况、主要事迹、获奖和宣传情况的描述必须真实准确、客观全面。叙写主要事迹,必须多用白描手法,合情理、不极端,于平凡中见伟大,对每个细节都要反复核实,切不可主观臆造、任意拔高,更不可弄虚作假、任意编造。特别要注意,主要事迹是写候选人工作、生活中发生的感人事迹,不能写成其所在单位和集体的先进事迹。

3、语言朴实。常州市道德模范是来自群众身边的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平民英雄”,记录其“凡人善举”的语言应努力做到自然流畅、朴实无华、生动贴切,使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可敬、可信、可亲、可学。

4、体现精神。撰写道德模范事迹材料,应特别关注其事迹中感人的细节和体现的精神。要把道德模范的崇高精神作为材料的灵魂和主线,贯穿事迹的始终努力做到见人、见事、见精神。要通过细节的生动展示,增强其事迹和精神的感染力、吸引力、说服力,努力取得最佳的宣传教育效果。

 
主办单位: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文明热线:0519-85680855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