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文明办[2008]35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文明城区测评体系》的通知
各区文明委:
建设全国文明城市是市第十次党代会确定的“五大建设”战略任务之一,也是市委、市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夯实创建工作基础,不断提升创建工作水平,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市文明委决定,在全市开展2007—2008年度文明城区创建评选活动,根据2008年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现将新修订的《常州市文明城区测评体系》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11月13日
附:《常州市文明城区测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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