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公告 >> 内容
关于开展“树立文明新风尚、建设美好新农村”主题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3-05   来源:文明网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常文明委20097
 
 
关于开展“树立文明新风尚、建设美好新农村”主题活动的通知
 
辖市、区文明委,市各有关部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党委(组),驻常部队政治部(处):
为认真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加快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切实提高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树立文明新风尚、建设美好新农村”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树立文明新风尚、建设美好新农村”为主题,充分利用农村现有文化基础设施、整合现有文明资源,发挥文明单位、文明行业的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深化“文化帮扶、文明共建”活动,实现农村文化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农民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农村环境面貌更加优美,村风民俗明显改善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活动顺利推进,决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宣传部部长徐缨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张火炫任副组长,成员为市文明办副主任汪明光、市委农工办副主任严国光、团市委副书记薛晔、市妇联副主席陈凤珍、市文广新局党委副书记鱼国平、市社科联副主席周晓东、市文联副主席胡军生、市工商局副局长王俊杰、市药监局纪检组长夏群、市质监局副局长王化湘、市科协副主席王翼飞。下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市文明办创建处。
三、活动内容
(一)筑牢支点建好阵地,着力打造“三个平台”。
1、完善农村文化活动平台。全市各文明行业、文明单位要与各镇、村进一步深化“文化帮扶、文明共建”活动,通过人才、资金、物资等方面的扶持,帮助各村做好村文化活动室、图书馆(室)、村民文化健身广场等相关文化设施和宣传文化阵地的建设。各镇村要对各类活动场所、文化设施安排专人管理、固化开放时间,方便村民使用,有条件的乡镇要建立电子阅览室,有条件的村要建立村民读书兴趣小组。
2、搭建农村志愿服务平台。市文明办、团市委要大力推进“农村志愿者服务站”建设,认真组织好“万名志愿者走进新农村”的各项活动,按照“有服务场地、有服务项目、有服务队伍、有管理制度、有活动档案、有统一标识”等“六个有”标准,力争年底在全市所有市级以上文明镇中实现全覆盖。
3、搭建未成年人关爱平台。各镇村要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校外“阳光驿站”和留守儿童“温馨家园”建设,按照因地制宜,贴近实际的原则,充分利用文化活动室、图书阅览室等现有设施资源,为未成年人提供必要的活动场所,用有形的、长效的阵地来凝聚队伍、承载活动,满足未成年人校外道德实践、文体活动、兴趣拓展等需要。文化、教育等有关部门和志愿者队伍要充分发挥自身人才优势,积极参加未成人关爱平台的建设,不断丰富、拓展“阳光驿站”和“温馨家园”的服务内容。
(二)整合资源传播文明,扎实推进“三个走进”。
1、先进文化走进新农村。各文明单位、文明行业要充分发挥人才资源等优势,以结对共建为平台,以“文化惠民”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结对共建活动。同时,文化馆、文化艺术学校、剧团等文化战线的专业文艺人才和群众文艺工作者要充分发挥特长,用戏曲、歌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表现形式,通过专场文艺演出、专题宣传演出等载体,将一批富有时代精神,反映现实生活,传承中华文化的优秀节目送到农村基层群众中去,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素养。
2、文明知识走进新农村。市文明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文明宣讲团,以“传播时代新理念、倡导文明新风尚”为目标,以“健康生活”、“道德礼仪”、“身边好人”、“法律法规”、“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等为内容,定期开展巡讲、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农村村民对文明城市创建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度,逐步树立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增强他们自觉守法和利用法律维护自身利益的意识和能力。
3、科普教育走进新农村。市科技局、市科协、市农林局等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科普宣传小分队和村民课堂的作用,积极开展科普下乡活动,将科学知识和各类实用技术送到农村。同时,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科普宣传周等契机,集中力量通过展出科普展板、放发科普图书和现场专家咨询等形式,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使科学生产、健康生活在农村蔚然成风,大力提升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增强他们的致富本领。
(三)强化宣传倡导新风,着重开展“三项教育”。
1、科学健康生活意识教育。各镇村要以村级文化健身广场、图书馆、阅览室等文化活动场所等阵地为依托,以“倡导科学生活”为主题,努力创新活动载体,通过橱窗、宣传栏的布置和组织开展读书看报、文艺演出等活动,引导居民积极开展各类健康的文体活动,形成科学的生活方式。。
2、绿色生态环保意识教育。各镇村要深入开展文明生态村建设,与卫生、环保等部门共同加大生态文明的宣传力度,动员广大农民自己动手,消除农村“脏乱差”现象,努力改善生活环境,建设美好家园。
3、互助和谐文明意识教育。各镇村要以“文明户”创建为契机,吸取社区“邻里节”好的做法,进一步加大邻里关爱、和谐互助的宣传教育,动员广大村民为生活困难的人、空巢老人、残疾人送上关爱,同时针对目前农村外出打工的年轻人居多的实际情况,成立邻里互助组,发挥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在农忙等时节主动互帮互助,共同构建和谐新农村。
(四)树立典型夯实基础,认真做好“三大创建”。
1、认真做好文明村镇创建工作。文明村镇创建是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载体,市文明办将根据农村发展的新形势,根据软件建设与硬件建设相结合、提高村民素质与改善农村环境相结合的原则,将志愿服务平台的建设、文明新风的宣传和倡导作为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文明村镇管理条例,促进全市文明村镇创建向更高水平迈进。
2、大力开展农村文明户创建活动。文明户是文明村镇创建的细胞工程,在各辖市区现有文明户创建的基础上,市文明办将根据新形势、提出新标准,进一步完善“文明户”创建机制,制定好全市“文明户”创建标准,并于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分类树立遵纪守法、和睦恩爱、团结互助、热心公益、勤劳致富等多种类型的“百佳文明户”,以此激励广大农村村民学榜样、争先进的热情。
3、大力开展农村文明集贸市场创建活动。各镇村要加大对农村集贸市场的管理力度,市文明办与工商管理、质监、药监等部门要共同开展农村文明集贸市场的督察,引导各经营户讲究诚信、文明经商、守法经营,改善市场环境,形成良好的市场秩序,确保农村集贸市场无假冒伪劣生产生活资料,使农民生产、生活权益得到保障。
四、时序进度
1、筹划准备阶段(3月上旬)。根据本通知的内容,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及时沟通协调,分头细化各相关活动方案,3月中旬将方案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具体操作实施。
2、组织实施阶段(3月中旬-12月)。各有关单位根据细化方案认真组织落实。3-4月,动员各文明单位、文明行业进一步深化“文明共建、文化帮扶”活动,帮助部分经济薄弱村完善村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4-5月,各类文体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宣讲活动全面启动;6-8月对文明户创建、农村文明集贸市场创建进行调研,并完成全市创建标准的制定。9-10月,抓住中小学开学的契机,集中展开未成年人关爱行动。11-12月,各镇组织对所属村的优秀文艺节目进行集中展示;市文明办与各职能部门对各地、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3、总结提高阶段(12月中下旬)。市文明办与相关职能部门召开总结交流会议,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并进行推广。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树立文明新风尚、建设美好新农村”活动是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的重要手段。各辖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策划和指导,确保活动的顺利推进。
2、完善机制,注重实效。各镇村要认真完善年度精神文明创建规划。各辖市区、各有关单位要积极与各镇村加强联动、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主动走进基层,立足自身优势,选好切入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使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3、立足实际、勇于创新。各辖市区、各有关部门、各镇村要从实际出发,对现有的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并积极创新工作机制,探索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方法、新途径,不断丰富活动载体,从农村群众的需求,从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激发广大群众参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不断推进活动向纵深发展。
 
 
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09年2月27日
 
主题词:农村 新风尚 通知                   
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印  2009年2月27
共印:300份
 
主办单位: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文明热线:0519-85680855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