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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车行业积极整改一季度窗口行业满意度测评存在问题
发布日期:2010-04-02   来源:文明网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为进一步规范市区出租汽车营运秩序,提高出租汽车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下阶段交通管理部门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通过力度再加大、工作再加码,努力使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和服务实现领导满意、市民满意、行业满意。

一是严格考评机制。针对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研究,修订现有的考核办法,进一步调整和细化考评标准,强调考评工作的刚性原则,增强考评人员以及出租汽车公司的责任性,切实发挥考评的奖优罚劣作用。对于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拒载乘客、故意绕道等情况,作为一票否决,取消奖励资格,并按规定严格处罚对于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提供当次乘车发票的,全额退还车资;严格限制出租汽车驾驶员随意拼车行为,在拼车过程中,驾驶员未按规定收费的,按照超运价收费处罚。为方便市民投诉,我们已成立了出租汽车投诉处理小组,集中处理出租汽车投诉,凡接到市民投诉,由投诉处理小组派员主动上门进行调查核实,并制作笔录,由投诉人签字认可,通过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进一步简化投诉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开展文明教育。与公安交管部门密切配合,定期开展教育培训,组织出租汽车驾驶员集中学习法规、行规,宣传文明服务规范,要求广大出租汽车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提升安全驾车意识,杜绝超速行驶、闯红灯等行为,对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违规使用对讲机等行为严格限制并逐步取缔。引导广大出租汽车驾驶员以十七届省运会召开为契机,加强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争当文明使者,提升窗口形象。深入开展文明出租汽车、文明驾驶员评比活动,树立一批服务标兵,充分发挥典型示范效应,在行业内形成“以文明服务为荣,以违章运营为耻”的氛围。同时,在新进出租汽车驾驶员培训过程中,继续聘请优秀驾驶员作为教员,现身说法,传授先进经验。

三是加强行业宣传。由于出租汽车行业体制机制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加上没有相应的法律条例作为支撑,客观上造成了管理部门对于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对于驾驶员的管理缺乏强有力的抓手,当前,针对出租汽车行业进行监管在很大程度上需要依靠市民投诉。对此,将积极与新闻宣传部门合作,主动从正面进行舆论引导,不断扩大“96196”交通服务热线的影响,借助全社会的力量对出租汽车行业进行监督,并呼吁广大市民主动配合管理部门对不规范和不文明经营行为进行查处,从而达到净化行业队伍,规范市场秩序,提升服务质量的目标。

四是增强管理力量。管理部门将不断加大明查暗访力度针对出租汽车违章行为,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于每天下午430-600打车高峰时段,重点对“两站”广场周边、市中心等人流密集区进行检查,集中治理常州市区出租汽车拒载、不使用计价器等违法违章行为,一旦查实,从重处罚。进一步密切与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车站、景区、市区主要路段的现场巡查和监管力量,不定点、不定时进行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章行为。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特别是两站广场等窗口地区值班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力度,严格落实责任,避免人员不到位、管理不到位等情况发生,切实维护窗口地区的良好形象。

五是实施市场扩容。为切实缓解高峰时段“打的难”问题,常州市区拟新增400辆出租汽车,并于年内尽快投放市场。目前已组织开展了常州市区新增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方案听证会,目前方案已报省政府,待批准实施。在实施市场扩容的同时,将进一步完善常州市GPS出租汽车营运调度平台和出租汽车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叫车服务成功率,并引导出租汽车经营企业错开高峰时段交接班,方便市民出行,目前已有60%的出租汽车实行错时交接班。为减少高峰时段“打的”纠纷,我们将逐步试行交接班牌制度,并明确出租汽车驾驶员不得以“交接班”为由拒绝市民乘车要求,否则按拒载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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