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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07-2009年度省级文明行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7-05   来源:文明网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各辖市(区)文明办,市各文明行业参创行业:?

根据苏文明办〔20107《关于组织开展2007-2009年度全省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20072009年度省级文明行业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评选条件

凡在2007-2009年期间,认真制定创建计划,广泛深入开展创建活动,经自查评估,符合江苏省文明行业创建《管理规定》和《测评标准》(苏文明委[20072号)要求的行业,均可申报参评。?

二、评选程序

1、自查申报(520前)。金坛、溧阳、武进参创行业对照苏文明委[20072号文件要求,进行自我评估、测评,认为符合标准、条件的,向所在辖市(区)文明委提出书面参评申请,辖市()文明委经过审核,认为符合标准、条件的,向市文明委推荐。市参创行业直接向市文明委提出书面参评申请。

2、初评公示(610前)。市文明委根据辖市(区)文明委的推荐和市参创行业参评申请,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评审核。初评审核合格的行业按照公示制要求,根据省文明办统一安排,将评选标准和省、市文明办(省各有关部门职能处室)的地址、邮编、电子信箱、联系电话,在规定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同时,在市级主要新闻媒体集中公示。

3、推荐上报(710前)。初评审核和公示合格的行业,加盖市文明委公章,一并报省文明办。市申报江苏省文明、先进行业的,须征得省行业主管部门同意。辖市申报行业,必须征得常州市行业主管部门同意。

4、考核验收(831前)。省文明办会同省有关部门对申报、推荐行业进行抽查。对参与全省性申报江苏省文明、先进行业的,省文明办将组织专业调查机构进行行业文明服务公众满意度测评。省文明办汇总考核验收、社会监督以及满意度测评情况,提出推荐名单,征求省有关部门意见后,报省文明委审批。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辖市、各行业要把这次省级文明行业推荐工作作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作为推动我市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抓手,作为服务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重要载体,摆上工作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2、以评促创,重在参与。要通过深入细致、扎实有效的工作,使推荐过程成为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改进工作,进一步提高创建工作水平的过程;成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过程;成为为群众多办好事、多办实事,吸引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扩大文明创建影响的过程,掀起新一轮文明创建的热潮,为“精彩省运”作出积极贡献。

 3、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标准和程序,公开透明、严谨有序、优中选优;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弄虚作假的,要严肃查处并取消申报、推荐资格。要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听取各界意见,接受社会监督;要坚持自愿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主管部门考核和群众评议、舆论监督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评选工作有序规范。
   
各辖市()文明委、市各有关行业务必于510前,将申报报告(一式三份)报送市文明办,并同时提交所参评省文明行业《申报表》及2007-2009年度创建工作总结(3000字以内)。上报材料均须附电子版。

联系人:沈玉俊,联系电话:85680862,电子邮箱:czwmb@163.com.

????      

                                常州市文明办

2010420

附:《2007-2009年度江苏省文明行业、江苏省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行业申报表》

 

2007-2009年度江苏省文明行业、江苏省

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行业

 

申 报 表

 

 

 

 

 

 

 

 

 

 

 

 

 

 

 

 

 

 

 

 

 

 

 

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制

20103


行业(系统)(全称)

 

邮  编

 

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主管部门负责人

 

电  话

 

主管部门

党组织负责人

 

电  话

 

职工数

 

党员数

 

文明行业

创建情况

是否上一评比年度和本评比年度省辖市级

文明行业

/

是否上一评比年度江苏省文明行业或先进行业

省文明行业 是/

省先进行业 是/

城乡结对

共建情况

结对共建村名称

 

何时开展城乡结对共建

 

20072009

受到县(市、区)

以上各类奖励情况

 


 

 

 

 

 

 

 

 


县(市、区)文明委意见(仅限以县(市、区)行业(系统)为单位申报的)

 

 

盖 章

                 年  月  日

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仅限以县(市、区)行业(系统)为单位的)

 

 

盖 章

                 年  月  日

省行业主管部门

推荐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省辖市文明委

推荐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省文明办

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省文明委

审批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注:1、该表自填部分内容由申报行业如实填写。

2行业全称处请加盖公章。该表一式四份,由各省辖市文明办汇总后报省文明办。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主办单位: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文明热线:0519-85680855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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