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7-2009年度江苏省文明社区(含先进)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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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文明办:?
根据苏文明办[2010]7号《关于组织开展2007~2009年度全省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评选工作的通知》工作部署,省文明办将组织开展2007—2009年度全省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评选工作,现对省级文明社区(含先进)推荐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凡在2007-2009年期间,认真制定创建计划,广泛深入开展创建活动,经自查评估,符合江苏省文明社区创建《管理规定》和《测评标准》(苏文明委[2007]2号)要求的社区,均可申报参评。?
二、评选程序
1、自查申报(5月10日前)。申报社区对照苏文明委[2007]2号文件要求,进行自我评估、测评,认为符合标准、条件的,分两个层次向辖市区文明委提出书面参评申请。辖市区、文明委经过审核,认为符合标准、条件的,向市文明委推荐。申报社区只可选择“江苏省文明社区”或“江苏省创建文明社区工作先进社区”一项进行申报,不得交叉申报。推荐报告(一式三份)报送市文明办综合处,并同时提交所推荐单位的《申报表》及2007-2009年度创建工作总结(3000字以内)。上报材料均须附电子版。
2、初评公示(6月10日前)。市文明委根据辖市区文明委的推荐,进行初评审核。初评审核合格的社区按照公示制要求,将评选标准和省、市文明办(省各有关部门职能处室)的地址、邮编、电子信箱、联系电话,在规定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同时,由市文明委将推荐名单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集中公示。
3、推荐上报(7月10日前)。市文明委将初评审核和公示合格的社区《申报表》,报省文明办。
4、考核验收(8月31日前)。省文明办会同省有关部门对申报、推荐的社区进行抽查,提出推荐名单,征求省有关部门意见后,报省文明委审批。
三、评选要求
依据上届省级文明社区名单以及市级文明社区的比例,兼顾区域分布的原则,各辖市区名额分配为江苏省文明社区:武进、新北、天宁、钟楼、溧阳各1,江苏省创建文明社区先进社区:金坛、溧阳、武进、新北、戚区各1,天宁3,钟楼2。请各辖市区文明办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标准和程序,公开透明、严谨有序、优中选优,做好本次省级文明社区(含先进)的推荐工作。
附件:2007-2009年度江苏省文明社区、江苏省创建文明社区工作先进社区申报表
???? 常州市文明办?
2010年4月27日
主题词:江苏省文明社区 推荐 通知
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4月27日印
共印:60份
2007-2009年度江苏省文明社区、
江苏省创建文明社区工作先进社区
申 报 表
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制
2010年3月
社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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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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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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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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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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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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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区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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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机关、企事业;
个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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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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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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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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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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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内各
类机构、
组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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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社区
创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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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上一评比年度和本评比年度省辖市级
文明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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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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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上一评比年度江苏省文明社区或先进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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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明社区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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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先进社区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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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2009年受到县(市、区)以上各类
奖励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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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
建
工
作
概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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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文明委推荐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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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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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辖市文明委
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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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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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有关部门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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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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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明办
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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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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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明委
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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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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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该表自填部分内容由申报社区如实填写。
2、社区全称处请加盖公章。该表一式二份,由各省辖市文明办汇总后报省文明办。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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