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文明办〔2011〕7号
关于3月5日在全市组织开展志愿服务
集中行动的通知
各辖市区文明办,各志愿者协会、各农村志愿服务站、各有关部门、单位:
2011年3月5日,是第12个“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为进一步弘扬志愿精神,充分发挥志愿者在创建文明城市、建设美好常州中的重要作用,经研究,决定于3月5号在全市组织开展志愿服务集中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组织开展志愿服务集中行动,要紧紧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这个根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线,以文明交通为重点,组织动员志愿者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宣传文明城市创建,扩大文明城市创建的社会影响,形成志愿服务的浓厚氛围。
二、活动主题
弘扬志愿精神 建设幸福常州
三、活动内容
1、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
广泛动员青年志愿者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一是深入社区、市民广场、商贸区、旅游景区广泛宣传交通法规常识和文明交通“十个不”;二是组织志愿者在汽车站、火车站、公交站台等场所,引导市民文明出行、有序乘车;三是组织志愿服务力量在主要交通路口和重点路段协助交通管理部门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随意横穿马路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和规范。
2、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
组织机关志愿者队伍走进社区,一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识,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的先进典型和好做法、好经验,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坚实思想基础。二是组织开展便民服务活动,动员司法、环保、城管、税务等行业管理部门,结合自身职责设立咨询服务点,现场解答社区居民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
3、农村志愿服务活动
各农村志愿服务站要根据各地实际需求,精心策划、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一是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任务,积极主动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和村容、村貌综合整治,清除乱堆、乱搭、乱建等现象,切实改善群众居住环境。二是组织开展科技、文体、法律、卫生等窗口行业志愿服务,为农村居民提供各种延伸服务和便民服务;三是重点围绕关爱空巢孤寡老人、留守儿童、助残扶老等反面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活动。
四、活动时间
2011年3月5日。
五、工作要求
l、加强组织领导。各辖市区文明办要做好活动组织协调工作。各志愿者协会要从实际出发,利用资源优势、工作强项组织好各相应工作人群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与文明办、志愿者协会一起组织实施,要加强联系沟通,把各方面力量组织动员起来,形成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广泛发动群众。要积极创新活动内容形式,精心设计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活动项目,组织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志愿服务集中行动。要依托各级各类志愿者组织,组织注册志愿者走上街头、深入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志愿服务。各级文明单位要带头组织好志愿服务集中行动,发挥榜样示范作用。
3、形成工作热潮。有关单位要精心策划,抓住重点,形成声势,扩大影响,努力掀起今年志愿服务集中行动的高潮。团市委要做好青年志愿者的组织发动,将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具体落实到点;市级机关党工委要做好志愿服务走进社区各项活动的统筹协调工作,确保定点定岗定人;各辖市区文明办、志愿者协会、农村志愿服务站要加强沟通协调力度,确保农村志愿服务项目丰富、力量到位。同时,团市委、机关党委、各辖市区文明办要制订详细的集中行动方案,于3月3日前,报市文明办创建处,联系电话:85680863 电子邮箱:czwmb@163.com
常州市文明办
201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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