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文明办,常州军分区政治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当前,第三届全国、全省道德模范事迹宣传和投票评选正在进行。根据全国、省评选活动组委会有关部署,为进一步扩大评选表彰活动影响,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切实加强学习宣传工作,深入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投票评选,加深人们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理解认同,为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增光添彩,为建党90周年营造热烈喜庆、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认真组织参与。投票评选道德模范的情况是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和江苏省文明城市推荐、评选的重要依据,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干部群众参与。全国、全省道德模范投票截止时间均在7月18日前完成,请把所有填好的选票集中送至市文明办指定地点。
2、大力学习宣传。要运用新闻媒体、“道德讲堂”等阵地大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推动道德模范事迹和精神进社区、企业、村镇、学校、机关、连队等,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加投票活动,让公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使评选的过程成为学习模范、崇尚模范、争当模范的过程。
3、公众代表投票。“万名公众代表”投票评选全国道德模范和“千名公众代表”投票评选江苏省道德模范是本届活动的创新。全国、全省活动组委会专门向每一位代表寄送了评选资料、选票以及道德寄语卡。各相关单位要组织公众代表认真阅读了解道德模范候选人事迹,按照投票规则准确填写选票;深刻理解道德模范候选人的崇高品德,撰写道德寄语,阐发道德理念,弘扬道德文化。
4、严格遵守纪律。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投票评选的过程中,要进一步规范投票有关工作,严格遵守评选纪律,确保投票公正严谨地进行。要坚持群众自愿原则,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严禁包办投票,严禁弄虚作假。开展投票工作要认真仔细,全国、全省道德模范选票要分开收集、分开保管、分开投递、贴好封条。选票要注意尺码统一规范、码放整齐有序,按整数倍捆扎(每1000份),便于计票。
附:1、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投票规则 下载
2、江苏省道德模范候选人投票规则 下载
常州市文明办 2011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