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市级机关公务车和机关工作人员私家车交通违法统计通报工作的严密性和精确性。市文明办、市监察局、市级机关党工委、市公安局、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共同对市级机关公务车和机关工作人员私家车进行重新登记核实,请各有关单位于4月15日前,将本单位公务车和工作人员私家车牌照统计汇总后报市文明办创建处,地址:市行政中心1号楼A座24楼2406室,电话:85680863;邮箱:czwmb@163.com。对于逾期不报的单位将按照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登记情况进行通报。
常州市文明办
2011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