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统计部门昨天公布一组数据,2001至2010年常州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年均增长率达24.63%,已经远远跑赢CPI。
财产性收入是指家庭所拥有财产的增值收益,也就是“钱生钱”或“物生钱”。
数据显示,在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总收入中,增长最快的是财产性收入,2001年常州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只有77.4元,2010年达到1150元,是2001年的14.9倍。也就是说,家庭中包括股票、债券、黄金等各种投资收入快速增长,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通胀带来的损失。
我市统计局相关人士为记者分析,财产性收入的高速增长,一来得益于资本市场的日益发展,二来由于财产性收入基数较小、增长空间大,使得财产性收入成了城镇居民增收的亮点。资料显示,我市居民财产性收入来源虽趋多元化,但主要集中于股市、房地产市场和其他投资,收益风险性较高,这已经占居民财产性收入来源的88.7%。“还有11.3%是利息收入,而在10年前,7成财产性收入为利息收入。”
我市财产性收入水平暂时领跑全省。统计资料显示,10年间江苏省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从2001年的91元增加到2010年的471元,增长了4.2倍,占总收入的比重从1.1%提高到1.9%。与全省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水平相比,10年来常州居民财产性收入无论是增幅、绝对额,还是比重,都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010年常州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是全省的2.4倍,列全省13个省辖市首位,人均财产性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也比全省水平高一倍。
统计数据还显示:居民家庭收入越低,其财产性收入就越依赖于房屋出租的收入和利息收入;收入水平越高,股权投资对其财产性收入的贡献就越大。
居民财产性收入比重是衡量市场化和富裕程度的重要标志,在发达国家中,财产性收入是居民家庭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例如美国,居民财产性收入所占比重达到40%,仅次于工资性收入,有90%以上的美国人拥有股票、基金等有价证券。“居民要想财产不贬值,就要打理好财产性收入,学会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