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区以宗教文明和谐为目标,切实规范宗教管理,创建平安宗教活动场所,确保宗教领域文明和谐稳定。
区委定期召开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贯彻落实省、市民族宗教工作精神,部署全区民族宗教工作,并与各镇、街道签订年度《民族宗教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强化责任。
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与区内11处基督教道教活动场所、区佛教协会与8处佛教活动场所签订《年度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责任书》,进一步明确目标责任,确保平安。
春节前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认真排查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并联合区安监、消防等有关部门检查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将此举列入文明和谐宗教活动场所考评目标。
结合北部新城建设,积极做好宗教场所布局规划。经上级批准,筹建新桥镇修缮寺,目前各项筹建工作正在进行中。同时,健全和完善民族宗教工作三级管理网络和两级责任制,重点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内部管理,规范农村宗教活动,办理春江镇安家前舍庙及春江镇圩塘基督教堂负责人变更手续,审批100人以上大型宗教活动6次。
在6所寺、观、教堂全部配备档案室、财务室、多功能厅,完善有关人员会计证、电工证、档案员上岗证和健康证等证件。
以道风建设为抓手,积极组织教职人员参加各类培训,提高教职人员综合素质,切实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内部管理水平,并组织有关人员分别参加省佛教协会组织的寺庙主要负责人培训班和市宗教界人士爱国主义教育培训班。通过培训,提高宗教教职人员整体素质的同时,加强宗教教职人员引进力度,做好新引进的道教、基督教教职人员工作安排,并办理养老、医疗保险等手续,解决其后顾之忧,更好地为有关宗教活动场所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