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文明办【2012】7号
关于开展“常州好人”评选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辖市、区文明办,各部委办局宣传处(政治部),市直各单位宣传处,驻常部队政治部:
近年来,中央文明办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去年9月以来,省文明办也组织开展了“江苏好人”评选活动,选树了一大批群众身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先进人物,在广大干部群中产生了良好的影响。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依托“道德讲堂”不断选树身边的先进人物,增强先进文化的凝聚引领能力,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进一步展示我市公民道德建设成效,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效应,引导越来越多的群众见贤思齐,争做好人,市文明办决定,自2012年2月起,开展“常州好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常州好人”评选宣传活动由市文明办、市级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常州广播电视台和常州晚报共同主办,由中国常州网具体承办,由各辖市区文明办协办。活动由各主办单位成立组委会及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市文明办综合处、中国常州网负责协调。
二、推荐标准
“常州好人”评选应依据基本条件和各类别标准条件。
1、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事迹被新闻媒体宣传报道过的,可优先入选。
2、各类别标准条件
助人为乐好人: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赢得群众赞誉;
见义勇为好人: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诚实守信好人: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
敬业奉献好人: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在工作岗位上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较突出的成绩;
孝老爱亲好人: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事迹感人。
三、推荐办法
1、各辖市、区和市各相关部门每月20日之前按照类别把拟推荐的候选人材料发送中国常州网。请规范填写《推荐表》,内容包括被推荐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单位及职务、政治面貌、文化程度、曾获主要奖励、200字事迹简介、1000字以上事迹材料以及1-2张电子照片(jpg或jpeg格式)。同时,“常州好人”评选活动接受社会各界实名举荐和群众自荐。中国常州网联系人:束网,电话:86678590(传真);电子邮箱:106566877@qq.com;地址:常州市大庙弄新闻大厦7楼704室,邮编:213000。
2、已经当选江苏省道德模范及提名奖的,可推荐参加“中国好人榜”评选(不计入每月上报的“常州好人”候选人数量),但不再作为“江苏好人榜”和“常州好人榜”候选人推荐。
四、评议审定
1、在中国常州网、常州文明网开设网络投票平台,并与中国文明网“中国好人榜”推荐评选平台进行对接,每月6日至25日组织接受全市干部群众同时对“常州好人”和“中国好人”进行网络投票评议。
2、市各主办单位的负责同志、职能处室负责人和有关工作人员将组成评审小组,在网络投票的基础上,对各地、各部门上报的候选人进行票决,网络投票和评审组投票分别占结果的60%和40%。
3、每月在各地、各部门的推荐候选人中确定10名左右的“常州好人”,并推荐参评下一个月的“江苏好人”和“中国好人榜好人”(例如:2月当选的“常州好人”作为3月份“江苏好人”和“中国好人榜”好人的推荐候选人,以此类推)。
五、结果公布
市文明办将在常州晚报、常州电视台、中国常州网、常州文明网等主要新闻媒体开设的“常州好人榜”专栏中公布名单及事迹简介。
六、相关要求
1、开展“常州好人”评选活动是深化“道德讲堂”建设,强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每年年底,市文明办将依据各市入选“常州好人榜”人数、入选“中国好人榜”人数、入选“江苏好人榜”人数、网络投票总数、学习宣传情况等,评选组织奖,作为“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各级文明单位、行业、村镇、社区评选的重要依据。
2、各地、各部门一方面要积极挖掘选树群众身边的各类“身边好人”,另一方面要对每月所推荐的候选人基本情况、主要事迹等仔细审核、严格把关,确保其事迹真实客观,日常工作和生活符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规定,并按照要求准时上报材料。原则上各辖市、区每月上报不少于3名候选人(类别自定);市各参创行业、省级以上文明单位也要依据本系统实际情况进行上报,数量不作硬性要求。
3、各地、各部门要更广泛地发动干部群众为候选人投票。市文明办将向当选“常州好人”颁发荣誉证书,以资表彰。“中国好人榜”、“江苏好人榜”、“常州好人榜”的当选者将作为全国、全省、全市道德模范评选优先考虑对象。
4、各地、各部门要以“道德讲堂”、社区议事会、市民论坛以及文艺作品、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在学校、机关、企业、社区、村镇开展“常州好人”、“江苏好人”、“中国好人”等选树表彰和学习宣传活动;运用报刊、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微博等多种媒体,形象生动地展示各级各类身边好人的事迹和风采。
特此通知。
常州市文明办 2012年2月13日
附:好人推荐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