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全面落实《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各项指标要求,切实推进《常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目标管理项目》的落实,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为常州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健康成长环境,现将《常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建设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2012年2月12日
常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工程。为全面落实《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各项指标要求,切实推进《常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目标管理项目》的落实,现制定《常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一、管理办法
对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目标管理项目建立日常管理制度,具体要求包括:
1、建立工作台账制度
各有关单位要明确专人,通过建立基础工作台账资料,做好工作情况记录,包括工作计划、组织网络、实施意见、推进措施、进展情况、成效统计和分析等,全面积累相关工作资料,以此作为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考核评估的重要依据。
2、建立工作进度上报制度
目标管理项目各相关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明确分管领导、职能部门和联络员,加强与市文明城市指挥部的及时沟通,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每季度末将各项目标任务的进展情况、完成情况和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报告市文明委,以便进一步整合力量,确保面上各项目标任务顺利推进,力求工作成效最大化。
3、建立工作督办制度
由市建设文明城市指挥部未成年人工作组具体承担目标管理项目实施情况的督办工作,适时召开各专项工作负责人、联络员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和分析,通过巡访、暗访等形式,加强对各项工作的检查督促,及时通报各项目标任务的进展情况和完成情况,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舆论宣传和监督。
二、考核办法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和各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和重要环节,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重要职责。对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目标管理项目建立日常考核、年终测评与列入各项文明创建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制度,具体内容为:
1、日常考核。由市建设文明城市指挥部定期组织现场检查,不定期组织专家和市民代表进行巡访、暗访,将考核情况记录备案。
2、年终测评。由市建设文明城市指挥部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和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市民代表组成考核评审小组,在每年一季度前对上一年度目标管理项目完成情况及工作成效进行年终考核评审,报市指挥部会议讨论通过后予以通报和奖惩。
3、列入各项文明创建活动考核范畴。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及年度目标管理项目完成情况纳入文明城区、文明社区、文明机关、文明行业、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以及各类学习型创新型组织创建活动的重要考核内容。
三、奖惩办法
每年从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专项经费中安排一部分项目奖励资金,根据目标管理项目的完成情况,对各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予以相应奖惩。
1、对按期完成相关目标管理项目,经考核评审小组评定成效为良好的单位,予以表扬,颁发目标管理奖。对其中经考核评审小组评定成效为优秀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颁发目标管理优胜奖。
2、对工作不负责任、拖拉推诿,未按期完成相关目标管理项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年度各类精神文明创建先进评选中实行一票否决。
以上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
1、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目标管理项目进展情况上报表
2、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大事记录上报表
2012年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