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公告 >> 内容
关于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3-13   来源:文明网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各辖市(区)文明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广泛开展传统文化教育普及活动,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根据中央文明办、省文明办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清明期间在全市城乡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祭奠先烈、先人、先贤,引导人们在慎终追远、缅怀先辈的情怀中认知传统、尊重传统、继承传统、弘扬传统,增进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感,为常州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一步营造文明和谐的环境。

  二、活动项目

  1、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经典诵读活动和红歌颂英烈等活动。市文明办会同天宁区举办“我们的节日·清明”大型诵读展演。各地要广泛开展清明经典诵读和诗词歌会,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诵读中华经典,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传统美德。

  2、广泛开展祭奠革命先烈活动。利用各类烈士纪念建筑物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广泛开展缅怀革命先烈纪念活动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组织广大干部群众为革命先烈扫墓,开展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活动,举行大中小学生入党、入团、入队仪式和成人仪式,引导广大学生继承先烈遗志、激发爱国热情。积极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积极发动广大网民参与由中国文明网、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网等重点新闻网站开设的“网上祭英烈”活动,进行网上祭奠、发表祭奠感言;在青少年中开展“祭英烈网上征文活动”,撰写心得体会,发表感言心声,表达对先烈的感恩和敬仰。

  3、启动“民族精神月月学”和“百万青少年走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活动。全年开展爱国主义征文活动,每月进行评选刊登,集中学习。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基地制作流动展板,定期到农村学校、村镇进行爱国主义宣讲。继续组织常州各级院校百万青少年走进常州各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接受形式多样的爱国主义教育。

  4、广泛开展节日民俗活动。深入挖掘清明的文化内涵,举办具有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的寻根祭祖、民俗文化表演和民间艺术展示等活动,让人们在参与中亲身体验节日习俗,感受传统文化魅力。推动城乡社区和基层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植树绿化、风筝比赛等活动,引导人们走近自然、关爱自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三、工作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清明是我国的重要传统节日,是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和传统美德教育的极好时机。各地各部门要把“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有力抓手,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摆上重要日程,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把活动项目抓实。

  二是要精心策划。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充分利用各地现有的人文教育资源,精心设计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节日活动项目,积极创新传统节日的形式和载体,吸引群众广泛参与。

  三是要拓展内涵。要把“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与“道德讲堂”、“志愿服务月月行”等活动结合起来,与创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活动结合起来,与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结合起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做到既形成声势又扎扎实实。

  四是要加强协调。各辖市区文明办要会同宣传、文化、文联等部门,加强协调、各展所长,积极参与、主动引导,把相关工作与群众的要求很好地结合起来,努力为人们开展活动提供必要条件,组织和引导群众过好“我们的节日”。要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特别是电视和互联网、手机短信的作用,广泛宣传各地开展活动的情况,及时报道广大干部群众的过节心得,营造浓郁的活动氛围。

  请各辖市(区)文明办对“我们的节日·清明”活动认真做好小结,在4月15日前把相关信息报送市文明办邮箱:czwmb0862@163.com

  常州市文明办
  2012年3月12日

 
主办单位: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文明热线:0519-85680855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