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文明办〔2012〕31号
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节日小报”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辖市(区)文明办、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深化拓展“学习雷锋 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提高广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节日小报”主题实践活动,特制订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会议精神,遵循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在全市中小学开展“节日小报”主题实践活动,鼓励和引导学生自编自创“节日小报”,在学校、社会和家庭“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二、总体目标
有效开展“节日小报”实践活动,通过“节目小报”创作加强未成年人传统文化教育,对中小学生起到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教育作用,全面提升中小学生的文化素养和文明程度。并通过“节日小报”实践活动,推进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教育科研工作,培育一批示范学校,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案例。
三、活动内容
1. 加强传统文化教育。中小学校作为德育主阵地,要结合自身实际,从课本开发入手,自主汇编传统文化教材,为学生创作“节日小报”提供题材和借鉴。教师在引导学生开展“节日小报”创作的过程中,要把语文、美术、体育、音乐、劳动等日常课程的内容与传统文化教育相结合,可以新增书法课、传统工艺课等,让他们选择自己感兴趣的方式和途径学习传统文化,为学生创作“节日小报”奠定基础。
2. 注重兴趣引导。学校通过组织“向班上的同学推荐一本国学经典读物”、国学故事短剧汇演、国学诵读比赛、古诗古乐鉴赏、传统游戏运动会等学生们喜闻乐见的系列活动,引导他们在玩耍中逐渐掌握书法、传统儿歌创作、剪纸、国画、篆刻、武术等技能,将其融入到“节日小报”的文字采编、美术设计、手工制作等各个环节当中。学校应结合学生认知规律,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明确小报创作主题,进行前期策划,从培养学生初步的媒介素养和树立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出发,让学生知晓报纸的基本构成元素,引导他们学会如何选题、如何编排和美化版面,通过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节日小报”创作评比,让每一名学生都积极参与其中,收到寓教于乐的效果。
3. 搭建“节日小报”创作交流平台。通过升旗仪式、班队会、中华传统经典诵读等活动,利用校园网、校刊等阵地,反映学生在参与传统文化活动、创作“节日小报”的所思、所感、所悟,为学生创作“节日小报”搭建交流、沟通的平台。
4. 打造特色化“节日小报”。中小学校可以在传统文化教育中,结合学校特点、人文资源,形成自身特色的“节日小报”创作模式。
四、工作要求
1. 倡导创作主体的自主性。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在“节日小报”创作中的主体地位,引导他们自主搜集节日资料、自主参加节庆活动、自主发表个人感受,在版式设计、内容采编、表现形式上充分展示他们的特长、喜好和个性,表达他们对传统节日、传统文化的感悟,力求创作出多姿多彩、各具特色的“节日小报”,实现在做中学、在学中乐、在乐中悟。
2. 注重创作内客的丰富性。鼓励中小学生多观察、多思考、多参与、多交流,以个人、小组、班级等为单位创作“节日小报”,通过网络搜索、查阅书籍、师生讨论、请教家长和学生互助等方式,搜集传统节日由来、节日传说、节日习俗、节日食品和节日所蕴含的教育意义,同时配上他们参加节庆活动的照片、图画和对传统文化的感知记录等,使“节日小报”图文并茂、生动活泼,体现童趣和传统韵味。
3. 突出表现形式的多元性。在“节日小报”的表现形式上,小学低年级学生可以以绘画展现为主、小学高年级学生以文字采集为主,中学生创作的“节日小报”则应更多地表现自身感悟和创作技巧。要让作品充分展示中小学生掌握的书法、国画、篆刻、剪纸等传统文化技巧,还可以让学生利用电子杂志、博客、网页等新兴媒介创作“电子节日小报”,拓展“节日小报”的表现形式。
4. 有效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在每个传统节日之后,对学生创作的“节日小报”要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班级评选、年级评选、校内评选,可以通过“节日小报”展示周、PK赛等形式,评选出“办报小能手”、“优秀节日小报”,并将优秀作品在学校的走廊、宣传栏、教室、校园网页进行集中展示,为同学们搭建交流、学习的平台,进一步调动学生创作“节日小报”的积极性,增强活动的吸引力。
5. 发挥家校互动的纽带作用。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位老师,家庭是学生的第二课堂。父母在引导孩子学习、感悟传统文化中应该发挥积极的作用。在“节日小报”创作过程中,学校可以专门设置一些需要家长配合完成的项目,邀请家长参与其中,和孩子一起完成“节日小报”的创作,形成“学校教育学生、学生影响家长、家长教育孩子”的互动模式。
常州市文明办 常州市教育局 2012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