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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常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创新案例征集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7-09   来源:文明网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各辖市(区)文明办,市各有关责任部门:
   
  根据市文明委年度工作部署,市文明办决定组织开展全市第四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视讯会议精神,按照常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三年提升行动计划(2010—2012)部署要求,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为载体,通过征集、评选、推广新颖生动、简便易行、富有实效的工作品牌和创新案例,充分展示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创新成果,鼓励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各类学校、校外阵地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推动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发展。

  二、征集时间
   
  2012年6月——2012年8月。
  
  三、评选办法

  采取由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由各辖市(区)文明办和市各有关责任部门组织征集评选,确定向市文明办推荐的案例(每个辖市区最多推荐6个,各有关责任部门最多推荐3个),然后由市文明办进行初选,采取专家评审的办法评出一、二、三等奖。

  四、评选条件

  以各辖市(区)和市有关部门、单位开展的创新项目为主,适当兼顾单个学校、乡镇、社区和校外活动场馆的创新项目,项目创建实施应在一年以上,并符合以下要求:

  1、主题突出。紧紧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根本,重点围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充分反映在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网络方面的创新成果。

  2、贴近实际。遵循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针对当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重要内容和突出问题,贴近未成年人思想实际,贴近未成年人生活实际,贴近未成年人群体,简便易行、富有实效。

  3、新颖生动。积极运用新技术、新方法、新载体,以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创新形式,充分体现互动性、参与性、丰富性的鲜明特征,立意新颖、鲜活生动、寓教于乐,具有较强吸引力和感染力。

  五、  评选步骤

  1、自评和推荐。各辖市(区)和各有关责任部门在自评的基础上,报送创新案例材料,填写《常州市第四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案例申报表》(材料和《申报表》均需提供电子版,发送到czwmb0862@163.com),于2012年7月30日前报市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处。参评案例要陈述清晰,文风朴实,一招一例。案例材料2000字以内,案例简介300字以内,说明产生背景、主要做法、基本成效、推广普及、社会反响等情况。

  2、初评和专家评审。市文明办对申报的案例进行筛选,提出初选名单,并组织专家评审团,将初评名单交由专家评审,评出全市第四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获奖案例。

  3、表彰奖励和新闻宣传。由市文明委印发《表彰决定》,汇编《创新案例集》,表彰获奖案例,交流创新经验,并组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

  六、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设一、二、三等奖。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开展创新案例征集评选,是保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有效推进、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展示我市各有关部门、单位以及社会各方面工作创新成果的大好舞台。各单位要认真组织,精心安排,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开展,收到实效。

  2、严格把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案例应该是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成功经验、有效做法。各单位要实事求是,把握标准,保证质量。各辖市(区)创新案例申报由文明办扎口负责,我办不接受单独申报。

  3、加强宣传。各辖市(区)及各有关责任部门要抓住征集评选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案例的有利契机,发现树立一批有影响力、说服力的典型进行宣传,推动工作落到基层、落到实处,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附:

  1、常州市第四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案例申报表

  2、创新案例材料式样


常州市文明办
2012年6月28日

 
主办单位: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文明热线:0519-85680855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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