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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精神文明建设信息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9-29   来源:文明网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各辖市、区建设文明城市指挥部,市建设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近年来,特别是去年以来,在扎实推进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文明城市建设工作的过程中,《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情况简报》在传达最新要求、解读最新动向,交流工作经验、反映基层动态,表扬先进、鞭策后进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市建设文明城市指挥部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各地、各部门的普遍好评。为进一步办好、用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简报,现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信息报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范围

  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主线,着眼于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各个领域,做好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主要包括:“道德讲堂”建设,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典型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活动、文明城市、单位、行业、村镇、社区创建,“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社会志愿服务活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群众性文化活动等方面。

  二、信息类型

  1、动态信息。把握及时有效原则,主要反映本地区、本单位最近发生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重大事件或正在进行的重大活动。

  2、经验介绍。把握普遍适用原则,主要反映本地区、本单位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践中发现的、值得推广的独特做法和新鲜经验。

  3、调研文章。把握创新深化原则,主要反映对本地区、本单位乃至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现状思考、问题剖析和改进建议。

  三、使用办法

  1、刊载。各地、各单位上报的信息将第一时间在常州文明网进行刊载,并选择性地在市简报上使用或推荐至江苏文明网、中国文明网;同时,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选取兼具常州特色和普遍意义的内容报送省、中央简报。

  2、发放。市、区两级建设文明城市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市建设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辖市、区宣传部、文明办以及相关单位。

  3、计分。常州文明网、江苏文明网、中国文明网每录用一条分别计1分、5分、10分;市、省、中央简报每录用一条分别计10分、20分、30分。

  4、通报。市创建办每半年统计各地、各单位信息的录用数量及积分情况,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5、评优。市创建办每年根据各地、各单位信息的录用数量及积分情况,评出若干全市精神文明建设信息工作先进集体,授予证书,予以表彰。

  四、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地、各单位要把信息工作作为加强和改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摆上突出位置,确定专人负责,及时把相关工作信息报送至市创建办;各地、各单位负责精神文明建设信息工作的同志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对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和及时性、材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严格把关。

  2、重在基层。要视线下移、重心下移,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断挖掘、发现和提炼在实践中涌现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新动态、新事物和新经验;真实反映广大干部群众的新期盼、新愿望和新要求,使信息工作真正起到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文明城市建设“风向标”的作用。

  3、推动工作。要始终把总结经验、改进不足、推动工作作为信息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以各类信息为依据,从中了解现状、分析不足,研究规律、完善提升;要大力推广先进经验做法,打造亮点品牌,强化辐射效应,带动面上工作的整体提升。

  市创建办简报工作联系人:朱华忠、杨谦,联系电话:85680866、85680863,邮箱:czwmb@163.com

  常州市创建办
  2012年9月21日

 
主办单位: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文明热线:0519-85680855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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