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文明办〔2012〕55号
关于做好常州市第二批优质服务品牌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文明办,市各参创行业主管部门:
为持续深化文明行业创建,提升我市窗口行业服务水平,进一步强化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基础,根据市文明委年度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市参创行业中开展第二批优质服务品牌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凡面向社会开放、直接服务群众的窗口单位,在创建文明行业、优化服务质量过程中形成的广大群众欢迎、主管部门认可、知名度较高,运行两年以上,并具有推广价值的服务品牌(包括服务方法、服务手段和工作载体)均可推荐。全市各文明行业参创行业,以市行业为单位申报。
二、推荐条件
被推荐的第二批优质服务品牌需具备以下条件:
1.首创性。坚持以人为本,体现行业特色,富有时代气息,在工作思路、方法、载体等方面有独特创意;
2.前瞻性。服务质量优质高效,有标准化的服务规范,能引领本行业服务发展趋势;
3.独特性。有鲜明的名称和标识。服务手段、方法有较高的科技含量、丰富的文化内涵。
4.应用性。能够直接运用于实际工作,从事同行业、同类服务的单位及从业人员能够学习借鉴,熟练掌握。
5、整体性。所在单位有健全的品牌管理体系和保障机制,近两年未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未发生有负面影响的服务质量问题。
已被评为常州市第一批优质服务品牌的,不再参加此次推荐。
三、推荐程序
1.自荐申报。凡积极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的单位,向市行业主管部门申报,填写《申报表》(一式三份,表格见附件)。金坛、溧阳、武进申报的服务品牌,在征求当地文明办意见后,报送市行业主管部门。时间:2012年11月30日前。
2.择优推荐。市行业主管部门初步评审后,择优向市文明办报送1-2个服务品牌。市参创行业以外的服务品牌,辖市(区)文明办经过初审,可择优直接向市文明办推荐3-5个。时间:2012年12月30日前。
3.组织初审。市文明办会同有关部门对上报的服务品牌进行评审,提出常州市第二批优质服务品牌建议名单。时间:2013年2月20日前。
4.公示评议。市文明办将常州市第二批优质服务品牌建议名单在常州文明网公示;所在单位将服务品牌介绍以及市文明办的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在单位及其基层营业厅、办事窗口门前醒目位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时间:2013年3月10日前。
5.评定命名。召开“常州市第二届优质服务品牌汇报展示会”,邀请专家评委进行现场打分,评选出常州市第二届“十大服务品牌”和优质服务品牌,报市文明委审定。市文明委对获奖服务品牌进行命名表彰。时间:2013年4月10日前。
6.宣传推广。编写下发《微笑常州--常州市优质服务品牌案例集》。按执法单位、服务单位、金融系统等不同行业类型,分组召开现场会、观摩会、推进会等,在各相关行业中大力推广和运用“优质服务品牌”,不断提升文明行业的社会满意度。时间:2013年8月底前。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窗口行业要把优质服务品牌推广行动作为新一轮文明行业创建的重点内容,作为深化创建工作、推广优质服务的重要载体,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要求、有措施。要认真组织品牌推荐,从严把关,确保所推荐品牌的示范性。
2.融入实践,放大效应。要从增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入手,借鉴融合其他行业先进做法,不断完善自身的服务品牌,提升窗口服务水平,使文明行业创建成果能够直接服务大局、惠及广大群众。要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及时总结提炼成果,增强品牌的说服力和竞争力,努力打造一批在全省叫得响的服务品牌。
3.深入发动,营造氛围。各行业要结合窗口服务人员的思想实际,精心组织教育动员活动,深入宣传优质服务品牌推广行动的目的和意义,广泛发动从业人员以饱满的热情主动参与品牌提升、推广和展示等各项活动,提高行业的整体素质。要加大新闻宣传力度,提升优质服务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附:常州市第二批优质服务品牌简介表
常州市文明办 2012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