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文明办〔2012〕56号
关于对2012年度《常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目标管理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考核的通知
各辖市、区建设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市各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推进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工作机制的落实,不断夯实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基础,根据常州市建设文明城市指挥部年度工作安排,现将2012年度未成年人工作重点项目考评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完成情况报送
根据《常州市2012年度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目标管理项目》(常建指办〔2012〕1号)文件要求,请各辖市、区和相关单位认真总结本地区、本部门负责牵头的重点工作项目完成情况,填写《常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目标管理项目完成情况上报表》,并于11月10日前报送常州市文明办未成年人处,同时发送电子版到:czwmb0862@163.com。
二、项目完成情况考核
市建设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市民代表组成考核评审小组,对各地各有关牵头单位2012年58项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审,对按期完成相关目标管理项目的,颁发目标管理奖。对评定为优秀项目的单位,予以表彰,颁发目标管理优胜奖。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报市建设文明城市指挥部,予以通报。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地区和单位,不得参与文明城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评选。
三、重点工作督查调研
根据各牵头部门上报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结合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实际,市建设文明城市指挥部未成年人工作组邀请部分专家,对2012年度重点项目推进落实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督查调研,与有关部门共同研讨如何落实工作,提升水平,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附: 《常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目标管理项目完成情况上报表》
常州市建设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2012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