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央确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为了加强我市基层组织建设,推动社会管理创新,近期,市委组织部和市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行“警官兼任村官”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在“警官兼任村官”工作中实施“青春助跑行动”的意见》,进一步深化警官兼任村官工作。22日上午,市委组织部和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两个《意见》的主要内容和具体工作。
常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赵正斌介绍,“警官兼任村官”工作意见包括:要求细化思想职责,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加强社会管理,维护辖区社会稳定,积极服务群众致富,提高群众收入。同时必须明确五项制度,要求每周到村(社区)开展走访群众等基础工作不少于3天,明确每月、每季、每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内容和要求,定期参加所属派出所和村(社区)双重组织生活,有所属派出所会同镇(街道)党委(工委)共同进行考评,根据考评结果,对工作绩效优、群众认可的,评先评优、提拔使用中优先考虑,对工作能力差、群众不认可的,及时按照组织程序予以调整。
“青春助跑行动”意见包含了四项内容:一、公开进行选拔,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今年选拔100名左右、年龄在28周岁以下的优秀年轻民警作为“青春助跑行动”对象。二、精心组织培育,按照“时间保证、任务饱满、沉在基层”的要求,切实加强挂职村官民警的培养教育。三、严格考评管理,完善考评办法,形成目标管理、项目推进、过程管控、量化考评、综合评比的动态管理考评机制。四、竞争择优使用,对经过一年半以上锻炼,政治素质好,业绩突出的年轻挂职村官民警,将其选任到镇(街道)科级领导岗位,或交流提拔到机关部门,或作为公安机关后备干部培养。
据悉,2008年我市公安机关积极探索,创新实施了社区民警兼任村官制度,通过选配优秀的社区民警到村(社区)兼任副书记、副主任或书记助理、主任助理,做好警务和村务两项工作,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的“功臣”,如刘祖明、关荣坤、戴世毅等。目前全市已有654名社区民警进村(居)委班子,占社区民警总数的79.3%。
该项工作实施4年以来,无论是在维护社会治安、了解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服务广大群众,还是在参与组织建设、促进党建互动、推动经济发展、增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均取得了初步成效,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普遍认可。
赵正斌表示,为了确保两个《意见》的稳步推进实施,相关领导将从严把入口关、强化岗位培训、健全工作机制、规范考核管理等四方面入手,要求年内全市所有村(社区)100%的有民警兼任村(社区)村官,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科学组织实施,完善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全覆盖、规范化、长效化”的工作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