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常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获悉,我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正式启动,涉及全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
中央明确,要以事业单位清理规范为基础,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为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
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是我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第一步,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对现有事业单位的职能、机构、编制进行清理;对保留事业单位的机构名称、职责任务、领导职数、经费渠道、人员编制等内容进行规范;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人员编制、内设机构进行“三定(定职能、定编制、定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