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人群包括:
服刑在教人员
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
吸毒人员
容易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
艾滋病患者等
全国首家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中心在戚墅堰区运行1年来,已为1315人次的特殊人群提供了排查、帮教、矫治、管控等服务管理。19日在戚墅堰区召开全市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中心建设现场推进会,全面加强和创新全市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孙国建出席并讲话。
包括服刑在教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吸毒人员、容易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艾滋病患者等在内的特殊人群,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做好对他们的服务管理,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点和难题。
近年来,我市在全国首批探索建立特殊人群管护帮教制度,司法、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纷纷建立了针对相应人群的帮教基地,积极帮助特殊人群融入社会。但由于缺乏统一平台,资源分散、工作分割、信息分离造成相关部门各自为政,制约了服务管理能力和工作效率的提升,帮教工作存在服务盲点、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
为了突破这一瓶颈,由戚墅堰区政法委牵头,整合公、检、法、司、妇联、团委、残联、卫生等部门和心理协会等社会团体的服务管理资源,建立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实体化运作综合平台,提供集约化服务和管理。中心内设信息控制、教育矫正、心理咨询、法制宣传、技能培训、特殊关爱、临时救助、模拟法庭八大功能区域,17个部门联合进驻;采用网格化排查预警、“特殊人群分类管理”和“阳光助航网络服务”三大工作系统,研发完成手机终端信息上报模式,由社区信息员实时报送辖区动态,并与全市社会管理信息平台全面对接,实现了信息资源共通。
省司法厅厅长缪蒂生调研后对戚区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他称赞这是一项极好的创新,为全省乃至全国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作出了示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