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市各相关单位:
根据苏文明办〔2013〕3号《关于在全省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活动的通知》精神,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决定在全市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围绕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道德行为、建设生态文明、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交通、食品安全、环境保护以及常州精神等方面内容,设计制作贴近生活、导向鲜明、新颖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公益广告,弘扬正风正气,激发奋进力量,为加快实现“第二个率先”营造健康向上的社会氛围。
二、征集作品主题
1. “中国梦”,“中国梦·常州实践”宣传;
2. 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3. 学雷锋志愿服务;
4. 公民道德建设;
5. 加强诚信建设;
6. 食品安全;
7. 生态文明建设;
8. 倡导低碳生活;
9. 倡导文明交通;
10. 遵守公共秩序;
11. 未成年人道德养成;
12. 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中国传统节日;
13. 禁毒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14. 常州精神;
15. 道德讲堂;
16、常人尚德、常人尚文、常人尚学。
三、征集作品类型
参赛作品分为平面、广播、视频、短信等4类。
四、组织领导
活动设立参赛作品评审组。
组 长:陈志良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副组长:孙洁茹 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
黄娅芬 市文明办副主任
吴全清 市建设局党委副书记
杨纪平 市交通局党委副书记
鱼国平 市文广新局党委副书记
戴晓荣 市房管局党委书记
孙 骏 市城管局副局长
何 革 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成员由公益广告领导小组成员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同时设三个召集人。其中市委宣传部宣传处负责平面类作品征集(召集人宣传处处长蒋志文,报送至czxcc@163.com),市委宣传部新闻处负责广播类作品征集(召集人新闻处处长李吉祥,报送至邮箱czxwglc@126.com),市委宣传部网新处负责视频类作品和短信类作品征集(召集人网新处处长陆炜,报送至邮箱czwlxwc@126.com)。
五、时间进度
4月中旬社会公开征集,5月中旬完成作品评审,5月下旬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广泛宣传和展播并报送省文明办。
六、奖项设置
四类作品分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五名;纪念奖若干。对于获奖作品,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1. 平面作品:
一等奖 1个,奖励2000元;二等奖3个,各奖励1000元;三等奖5个,各奖励800元。
2. 广播作品:
一等奖1个,奖励3000元;二等奖3个,各奖励2000元;三等奖5个,各奖励1000元。
3. 视频作品:
一等奖1个,奖励5000元;二等奖3个,各奖励2500元;三等奖5个,各奖励2000元。
4. 短信作品:另行制定。
5. 活动设纪念奖数量若干。
七、评选标准
1. 主题鲜明,内容健康。作品主题鲜明,思想性强,内容健康;画面的诉求点准确表达了征集主题,准确传达画面的含义。
2. 体现原创,创意新颖。表现是否新颖独特,能否给受众全新的视角和感官刺激,且为作者原创。
3. 具有美感,感染力强。画面艺术效果评估,色彩及构图具有欣赏艺术性。是否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打动受众,是否具有感染力和震撼力。
4. 好懂易记,贴近生活。画面主题与时俱进地进行创作,贴近生活大众,让受众乐于分享谈论。元素、色彩构成协调,排列合适,综合艺术效果好。
八、有关要求
1. 各组织单位、制作单位或个人提交的作品必须是新创作的作品,不得剽窃或抄袭他人作品,发生法律问题,由参赛者承担责任。
2. 各制作单位、制作人自留底稿,参赛作品均不退还,获奖作品版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单位可将获奖作品作为基本素材,组织修改、改编,用于公益广告刊载。
市文明办联系人:史菊红、杨谦,联系电话:85680863,邮子邮箱:czwmb@163.com 。
附件:
1. 报送作品要求
2. 作品登记表
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 常州市文明办 2013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