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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认真开展“日行一善”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24   来源:文明网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常文明办〔2013〕31号

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认真开展“日行一善”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辖市(区)文明办、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

  为深化拓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推进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提高广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深入开展“日行一善”主题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遵循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在全市中小学开展“日行一善”主题实践活动,培养中小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

  (二)总体目标

  通过“日行一善”实践活动的扎实开展,让未成年人在参与中培养良好行为习惯,全面提升文化素养和文明程度。推进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教育科研工作,培育一批示范学校,形成一批有特色、有影响力、有普遍意义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案例。

  二、活动范围

  各辖区(市)学校和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自行申报试点,全市中小学逐步铺开。逐步纳入中小学社会实践课程,纳入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考核。

  三、活动内容

  确立推广“日行一善”活动四步法,分别如下:

  1. 知善。一方面是要求学生对传统“善”的理念理解传诵,另一方面融入时代所需的讲公德、讲诚信,学雷锋、做奉献等新理念,使之更具吸引力和时代感。学校应通过各种方式教育学生知道善的内涵及行善的方法,例如扶老人上楼梯、过马路、爱护小动物、做家务是在做善事,给别人一个微笑、伸一把手都是善的行为。

  2. 行善。就是将公民道德建设的要求在学生言行中细化和具体化,主要包括开展善的记录以及组织主题活动来巩固善的成果。引导学生从身边事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通过长期坚持做好事,养成抬手做好事、随处可行善的良好习惯和助人为乐的优秀品质。

  3. 扬善。让学生在行善过程中修身律己、提高自己,进而以自己的言行去影响带动他人,做善的传播小天使。

  4. 乐善。通过日积月累、耳濡目染的熏陶,让学生充分体验到做好事、行善事的快乐和幸福,培养孩子们行善、乐善的品质,逐步实现由“日行一善”到“日行多善”,最终实现“终身向善、终身乐善”。

  各学校可以参考“日行一善”四步法,结合本校特点,尽量使活动开展更具操作性和指导性。

  四、工作要求

  1. 在教学中渗透。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理念,把“日行一善”的要求生活化、具体化,通过各学科教学进行引导,通过加强学校管理、建设校园文化加以体现。在日常教学、团队活动、班主任工作中,以及举行国旗下讲话、开学典礼等大型集会的时机,时时、处处教育学生强化“日行一善”的观念。通过潜移默化地教育引导,使学生在头脑中逐渐形成正确的道德标准,从小养成“抬手做好事、随处可行善”的良好习惯和助人为乐的优秀品质,为他们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打下基础。

  2. 在活动中培养。围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把“日行一善”活动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中华经典诵读和美德少年评选等有机结合,统筹安排,相互促进。如结合学雷锋活动,可以开展“天天学雷锋,善行进社区”、“日行一善,感恩知孝,一生储蓄”等道德实践活动,开展打扫环境卫生、义务植树护绿、给孤寡老人送温暖献爱心等志愿服务活动,加深学生对“善”的内涵和外延的理解,让学生在家做孝顺孩子,在学校做文明学生,在社会做合格小公民,把“日行一善”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3. 在家庭中熏陶。注重发挥家庭在育人中的基础作用。引导家长自觉承担起培养孩子健康成长的责任。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齐步走”主题教育实践、“校园开放日”等活动,组织召开家长座谈会、家庭教育讲座,让家长了解掌握“日行一善”的道德要求,重视孩子的思想品德教育,形成教育合力。各学校可以根据家长的特长和职业特点,精心设计活动内容,组织家长和孩子参与力所能及、形式多样的道德实践活动,共同受教育、共同得到提高,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还可以开展“日行一孝”、“家庭冠礼”活动。为父母多做事,对父母多说知心话,为父母过生日,帮父母做力所能及的家务活,体会和感激父母培育自己的艰辛和不易,养成孝顺父母、报答父母的品行。

  常州市文明办
  常州市教育局
  201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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