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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命名表彰2010-2012年度常州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3-07-05   来源:文明网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常文明委[2013]20号

关于命名表彰2010-2012年度常州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辖市区文明委,市各部委办局、公司、直属单位、驻常部队: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全市各地区、各单位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标,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广泛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营造了知荣辱、树新风、作奉献、促和谐的浓厚氛围,涌现了一大批精神文明建设成绩优异的先进单位。

  为充分展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成果,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共同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不断提升全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市文明委决定,授予武进区横山桥镇等10个镇“常州市文明镇”称号、新北区孟河镇等6个镇“常州市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镇”称号、溧阳市竹箦镇王渚村等40个村“常州市文明村”称号、金坛市金城镇长竹埂村等87个村“常州市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称号、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249个单位“常州市文明单位”称号、常州市第二实验小学等620个单位“常州市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先进单位”称号、钟楼区南大街街道金色新城社区等22个社区“常州市文明社区”称号、天宁区兰陵街道工人新村第一社区等84个社区“常州市创建文明社区工作先进社区”称号、常州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等24个行业“常州市文明行业”称号、常州市卫生系统等6个行业“常州市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行业”称号、“常州市人民公园”等68个单位“常州市文明窗口”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谦虚谨慎、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希望各地、各单位学习先进、争做先进,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为提升文明城市建设水平,加快实现“第二个率先”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2010-2012年度常州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名单

  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3年4月17日

 
主办单位: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文明热线:0519-85680855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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