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建指办〔2013〕6号
各辖市(区)建设文明城市指挥部、市建设文明城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做好2013年度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材料收集整理工作,根据2013年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材料收集整理的意义
测评材料的收集整理是迎检全国文明城市考评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各单位创建进程和成果的全面反映,在检查考评中占有重要的分值权重。市各有关责任部门和单位要从创建工作的全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测评材料收集整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严格按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的要求,高质量地做好测评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确保测评材料的齐全、完整、准确,为实现我市文明城市建设工作位列全国第一方阵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测评材料收集整理的依据
主要依据为《2013年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以下简称《测评体系》)以及《常州市2013年度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
三、测评材料收集整理的范围
1. 时间范围
原则上提供材料的时间跨度为2012年9月至2013年8月的材料。一些符合今年测评要求,能够体现工作的延续性、长效性资料,也一并上报。
2. 内容范围
(1)各责任单位按照《测评体系》的指标要求和《操作手册》的细化要求,提供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电子文件、音像、标志性实物等不同门类和载体的各种材料。
(2)《测评体系》、《操作手册》中涉及到的各类新闻报道、声像资料。
(3)对应今年测评指标,我市所获得某一方面国家、有关部委相关荣誉称号的奖状、证书等资料。
四、测评材料收集整理的流程
1. 材料的收集整理。测评材料以“件”为基本的整理单位,每项“测评内容”中的一个“测评标准”为“一件”,“一件”测评材料一般由单份或若干份材料构成。各责任单位收集的材料主要由文字材料、图片和音像材料组成。材料要翔实丰富,整齐规范,能够全面反映创建活动的过程及成果,并保持彼此间的内在联系,做到直观全面,完整准确,真实可信。
2. 材料的编号标识。测评材料按照《测评体系》中“测评内容”的顺序逐件编号。每件材料首页上端居中位置,用铅笔编号。格式如下:“Ⅱ-1-2-①”,其中,“Ⅱ-1”代表测评内容序号,“Ⅱ-1-2”代表该测评内容中的第2个标准,“Ⅱ-1-2-①”代表该标准的第一份原始材料。
对内容多且不能直观反映测评内容的文字材料,必须用红墨水笔勾画出所印证的内容(段落、字句等)。画线一律为直线,位于文字下方并且不能压盖文字。
3. 材料的汇总填报。每一项测评标准单独填写一份《测评材料提交表》(见附件1)。结论性说明的填写:属于数字类材料,结论为相应数字,同时提供计算方法和计算结果,并注明数据来源;属于文字类材料,要根据每一项测评标准提供结论及相关情况说明,结论性说明要注重表述准确、内容充实、结构合理、详实简明,字数在200-300字。
4. 材料的目录编制。所有提供的材料整理完成后,不需装订,不编页号,填写《测评材料文件目录》(见附件2)后装盒。
五、测评材料的填报要求
1. 各单位在上报测评材料前,由主要领导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文件材料、统计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并能充分印证测评标准(A类)的要求。
2. 材料报送原件或复印件一份,同时自备留存一份。印证材料原则上应为原件,复印件应加盖公章。《测评材料提交表》《测评材料文件目录》均须有出具单位盖章,同时上报电子文件。
3. 同一项测评标准涉及到多个部门的,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各配合部门按要求将测评材料和原始备查材料提供给牵头部门,由牵头部门负责整理汇总,并填写《测评材料提交表》和《测评材料文件目录》,连同电子版本一并上报。
4. 所有照片、音频、视频和多媒体材料均须刻录成光盘,数码照片格式为JPG/JPEG,音频材料格式MP3/WAV,视频和多媒体材料格式为MPEG/AVI,同时附纸质目录和文字说明,内容包括:测评标准编号、时间、地点、人物、主题、背景等基本要素。
照片材料须用A4纸彩色打印,居中排版,照片下方打印照片拍摄时间、地点、人物、主题及背景等要素,每页最多打印两张照片。
5.材料的纸张格式
(1)材料用纸:各责任单位报送的各类纸质文件(除原件外),一律使用国标A4纸型印制,不得另用其它纸型。凡提供的文件材料字迹工整清晰,纸张干净整洁,无褶皱,不符合要求的应采用复印形式转化。纸质文件的文本格式必须符合公文格式要求,带文号文件必须使用红头文件纸打印。
(2)版面设置:上边距3厘米;下边距2厘米;左边距3厘米;右边距2.5厘米。
(3)字体字号:除文件原件外,凡在材料准备过程中加工形成的各类文字材料及内容结论性说明、目录等必须使用统一字体、字号。①一级标题(题名):2号宋体;②二级标题(题名):3号黑体;②三级标题(题名):3号楷体;④正文:3号仿宋体;⑤数字、年月日: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不加美术修饰;⑥落款(署名):3号仿宋体。
六、测评材料的报送时间
各相关部门于2013年7月25日前完成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材料的报送工作。
1. 上报地址:市行政中心6号楼四楼407办公室(市创建办档案室)。
2. 联 系 人:沈玉俊、毛少伟、陈娟、张永超、孙小莉
3. 联系电话:85685903
4. 邮箱地址:czcjdaz@163.com
5. QQ工作群:137561112
七、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测评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是充分展示我市文明城市建设成果的重要依据,是影响到我市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的成绩重要环节。各责任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同志专职负责,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系统。
2. 严格标准。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对照《测评体系》和《操作手册》中材料审核的标准和要求,深刻理解和把握测评标准的内涵,严谨细致地收集整理材料,做到不漏项、不偏差、不零乱,确保材料的规范性。
3. 密切配合。材料的收集整理涉及到社会方方面面,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相互协调配合,按要求积极提供有关材料及数据。
4. 确保真实。各地各单位在测评材料的收集工作中,必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做到有据可查。对因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一经查实将严格问责。市创建办将适时对各责任单位测评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
附1:《测评材料提交表》
附2:《测评材料文件目录》
附3: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材料工作联络表
常州市建设文明城市指挥部 2013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