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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市道德讲堂示范点进行百分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1-10   来源:文明网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常文明办〔2014〕3号

关于对全市道德讲堂示范点进行百分考核的通知

各辖市区文明办、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道德讲堂建设,充分发挥道德讲堂示范点的排头兵作用,根据市文明办《关于印发〈常州市道德讲堂示范点百分考核表〉的通知》(常文明办〔2013〕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将在近期对全市道德讲堂示范点进行百分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全市道德讲堂示范点。详见常文明委〔2010〕42号、常文明委〔2011〕28号、常文明委〔2013〕18号等文件。

  二、考核依据:按照《常州市道德讲堂示范点百分考核表》进行考核。

  三、考核程序:

  1. 自评。各示范点根据《常州市道德讲堂示范点百分考核表》进行自评打分(自评表见附件一)。1月13日前将相关电子台账、自评表报给各考评部门(示范点名称及考评部门见附件二)。

  2. 初评。1月14-20日,各考评部门主要采取查看电子台账和实地察看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示范点进行初评,推荐工作扎实、成效突出、具有特色的示范点参与“常州市道德讲堂优秀示范点”的评选。总评分低于80分或单位主要领导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取消示范点资格。

  各考评部门于1月22日前将常州市道德讲堂示范点考核表(见附件三)、常州市道德讲堂示范点百分考核汇总表(见附件四)及推荐优秀示范点的电子台账资料一并报送至市文明办创建处,联系人:韩琳、王建民,联系电话:85680863。(根据各辖市区、各部门示范点的基数,优秀示范点名额分配见附件五。)

  3. 总评。市文明办会同相关部门,主要采取查阅电子台账、实地察看、现场听课等形式抽查,对推荐的优秀示范点进行综合评审,确定20个“常州市道德讲堂优秀示范点”。

  4. 表彰。市文明委根据考评情况,对20个“常州市道德讲堂优秀示范点”进行表彰,授予奖牌。

  附件:

  1. 常州市道德讲堂示范点百分考核自评表

  2. 常州市道德讲堂示范点名称及考评部门

  3. 常州市道德讲堂示范点考核表

  4. 常州市道德讲堂示范点考核汇总表

  5. 优秀示范点名额分配表

  注:以上附件电子版请至创建处公共邮箱下载,地址:czcjc85680863@126.com ,密码:85680863。

  常州市文明办
  2014年1月7日

 
主办单位: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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